昆明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开展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昆明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开展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省纪委省监委对昆明市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通知》(昆财会〔2022〕23 号)要求,结合“关于印发《呈贡区关于加强社区“三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呈政办笺〔2022〕71号),为做好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线上培训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目录代码E1601及目录名称政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完成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线上培训,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是提高工作人员对“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法律法规的认识,更好地完成工作。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3万元。
(二)资金来源:办公经费——培训费。
六、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应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如:
依法登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5.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购买服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如:
(一)服务方需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开展好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正常工作的开展。
八、购买方式
按单位内控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2年9月27日到10月8日,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及电话:伍雄斌,13888710904
2022年9月26日
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
(盖章)昆明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开展2022年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会计基础规范相关业务培训项目购买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