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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09-610583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20 17:54
名 称: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文号: 关键字: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2-09-20 17:54
字号:[ ]

序号

部门

抽查项目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适用区域

备注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拍卖企业拍卖活动检查

1.拍卖企业是否有出租、擅自转让拍卖经营权的行为;
2.拍卖企业是否雇佣未依法注册的拍卖师或其他人员充任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
3.拍卖企业是否在拍卖前违规进行公告或展示。

一般检查事项

拍卖企业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根据201510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条

普遍 适用


2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对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1.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2.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
3.是否存在违反《成品油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的;
4.是否存在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
5.是否存在销售走私成品油的;
6.是否存在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
7.是否存在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
8.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
9.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企业

实地核查和年度审查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根据201510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第五章第第三十二条、第五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六章第四十三条

普遍 适用


3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检查

汽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汽车销售经销商

实地检查等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

普遍 适用


4

二手车经营活动检查

二手车交易行为合规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

实地检查等

各级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部门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二OO五年第2号令)第七条;《云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进一步贯彻〈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云商市〔2011178号)第一条

普遍 适用


5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检查

1.是否存在未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规组织对外劳务的行为和违规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行为;
3.是否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缴存或者补足备用金;
4.是否存在(1)未安排劳务人员接受培训,组织劳务人员赴国外工作的行为;(2)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未依照《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规定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等行为;
5.是否存在对外劳务合同违法的行为;
6.是否履行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实地检查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0号)第五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

普遍 适用


6

对单用途商务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检查

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是否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后按有关规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2.发卡企业是否履行发卡与服务相关义务;
3.发卡企业是否违反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一般检查事项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

实地检查、网络系统检查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二章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三章第十四至二十二条;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普遍 适用

商务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检查仅包括零售、住宿和餐饮以及居民服务业的发卡企业,不包括其它类型的发卡企业

7

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检查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否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2.特许人是否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 号)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3.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是否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4.特许人是否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5.特许人是否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6.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是否及时通知被特许人。7.特许人是否在每年3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一般检查事项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

实地检查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第一章第三条第二款;第二章第八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 5 号)第九条

普遍 适用


8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对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的检查

1.境外企业是否落实人员和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2.境外企业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3.境外企业的境内投资主体是否按规定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和统计资料;
4.根据管理需要确定的其他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2014106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实施后,备案或核准设立的境外企业。

书面检查

省商务厅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一章第四条,第三章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商办合函〔2017426号)(全文)

普遍 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