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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10-61559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9-02 10:40
名 称: 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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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9-02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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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惠景园D7栋21层

建设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筑面积1400m2,主要为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等,不设置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主要建设试验区、办公区配套设置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及固废收集暂存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9.9%。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阶段

主要内容

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地食宿,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惠景园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

1)生活污水、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进入惠景园小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

2)实验室二次及之后清洗废水、器皿末次清洗废水,经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

经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期

1)施工过程中使用环保型涂料,能有效减少有害气体的挥发。

2)施工期在散料时应进行围隔和覆盖,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表 2 中标准限值,即周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


运营期

1)项目试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

2)有机废气经通风橱、管道收集通过一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DA001号排气筒排放。

3)无机废气通过通风橱、管道收集后,经1台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由DA002号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于未有效收集的实验室废气(包括挥发性有机废气、无机废气)及少量异味(氨),根据《报告表》核算,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076kg/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 0.17kg/a、硫酸雾排放量为 0.24kg/a、氯化氢排放量为 0.083kg/a。

外排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 mg/m

3 、硫酸雾≤1.2mg/m 3 、氯化氢

≤0.2mg/m

3 、氮氧化物≤0.12 mg /m 3 。异味厂界排放满足《恶

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中二级标准,臭气

浓度 ≤20(无量纲)。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10mg/m

3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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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g/m

3 。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风机设减震垫,风管设置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

3)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机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4)加强生产设备的维修、管理,保证生产设备处于低噪、高效状态。

5)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

7)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尽量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

1)选用低噪声设备,风机设减震垫,风管设置软连接,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2)项目夜间不运营。

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55dB(A)、夜间≤45dB(A)。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

1)设备拆包过程产生废弃包装袋及包装箱等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商。

3)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运营期

(1)一般固废: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由专人清理至项目所处区域垃圾集中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破碎玻璃瓶、废包装瓶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卖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培养基统一收集并用立式高温蒸汽灭菌锅进行灭菌灭活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送检未进行实验的多余样品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废弃一次性帽子、口罩及手套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

2)危险固废:废化学试剂实验废液及实验室器皿第一次清洗废水、沾染危险品的废弃包装物、中和沉淀渣、擦拭比色皿用的废擦镜纸等集中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固废处置率100%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650500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