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帮扶服务购买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关于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帮扶服务购买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司法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帮扶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40000元,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社区矫正监管补助经费列支。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B0306,目录名称: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帮扶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辅导,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由具备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信息咨询帮扶服务。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我单位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我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备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心理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六)具有履行心理咨询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3家以上行政单位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的经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服务期限
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合同拟一年一签。本次服务工作拟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前结束。
七、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 穆朝红 联系电话:0871-674846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