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05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105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莫存平、杨媛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呈贡老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经我单位研究办理,现将我单位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2019年7月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昆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自2019年8月18日起施行,以下简称《办法》。),我单位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履行辖区内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办理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事项。
二、现呈贡老城区兴呈路沿线,已备案经营性公共停车场36个,备案泊位11048个。
三、2015年12月2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5﹞57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呈贡区范围内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可参照本意见执行。”“在停车需求矛盾十分突出,但现状不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由辖区政府提出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及必须的拆迁及占用范围,报市政府审批后由辖区政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实施。”
四、我单位严格执行落实《意见》精神和要求:一是全力支持和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运营。
五、依据上述情况,我单位建议:
(一)对既有停车场进行扩容改造、立体化改造和机械化改造;
(二)利用储备土地建设临时机械式公共停车场;
(三)鼓励不能进行商业开发的闲置地块申报临时公共停车场。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按照我单位职能,落实营商环境、“放管服”等相关要求,放宽市场准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流程,积极配合属地部门,支持企业或个人,持续做好辖区内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中反映。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区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