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制作平安创建标识牌匾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
关于制作平安创建标识牌匾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作平安创建标识牌匾。
一、预算资金:90000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上级补助相关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F0101,目录名称: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根据区委政法委提供的标识牌匾制作内容及要求,对标识牌匾内容进行设计排版,标识牌匾分为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5类,其中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标识牌匾材质为钛金拉丝,规格为长600mm、宽400mm、厚0.8mm、折边25mm,平安家庭标识牌匾材质为亚克力带背胶,规格为长200mm、宽140mm、厚2mm。此次制作标识牌匾数量为13153套(其中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标识牌匾378套,平安家庭标识牌匾12775套,预算资金90000元,制作标识牌匾需在2022年7月25日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如因制作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内容不符,应按照制作要求进行更改重新制作。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按相关要求的制作工艺完成制作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识牌匾交付之日截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上级补助相关经费中列支。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
2022年7月14日
(联系人:王恩屈 联系电话:0871-67479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