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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206-582837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6-28 09:33
名 称: 最新!自6月27日起执行来(返)昆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文号: 关键字: 疫情防控,健康,地区

最新!自6月27日起执行来(返)昆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发布时间:2022-06-28 09:33
字号:[ ]

最新!自6月27日起执行来(返)昆人员新冠疫情防控风险地区名单

一、A类地区

国内高风险地区。

二、B类地区

国内中风险地区。

三、C类地区

无。

四、D类地区

(一)北京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6月27日数据):昌平区小汤山镇

(二)北京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6月27日数据):朝阳区平房乡、朝阳区十八里店乡

(三)上海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6月27日数据):徐汇区湖南路街道、宝山区淞南镇、松江区中山街道、虹口区欧阳路街道、普陀区真如镇街道、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宝山区大场镇、闵行区七宝镇、奉贤区金汇镇、静安区芷江西路街道

(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乡镇)以国务院客户端动态发布信息为准。)

五、“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来(返)昆人员,应于抵昆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所有来(返)昆人员抵昆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目前尚在居家隔离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可按本文调整健康管理措施。

七、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务必全程规范戴口罩,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八、以上分类地区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来(返)昆人员,应至少于抵昆前24小时内,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致电社区的方式进行入昆报备。

本文自2022年6月27日起实施。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27日


(以下为原通告)



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昆应疫指通〔2022〕36号)

近期,国内疫情总体呈下降态势。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调整通告如下:


 一、国内涉疫地区分类

 所有来(返)昆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或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进行报备。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对来(返)昆人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措施进行动态调整,划分为A、B、C、D四类风险区。A、B、C、D四类地区的划定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适时公开发布,并可在“昆明健康宝”小程序中实时查询风险地区名单。


(一)A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高风险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重点涉疫地区。


(二)B类地区

 1.国内各地公布的中风险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涉疫地区。


(三)C类地区

 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且已发生外溢或经专家研判有外溢风险的地区。

 2.经专家研判需要列入的涉疫地区。


(四)D类地区

 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的地区。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带“*”,但经专家研判有疫情外溢风险地区。


 二、国内涉疫地区来(返)昆人员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A、B、C、D类地区来(返)昆人员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一)A类地区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4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B类地区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14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即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样本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C类地区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即日起从C类地区来(返)昆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四)D类地区来(返)昆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即日起从D类地区来(返)昆人员:一律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


 三、其他事项

(一)援助医护人员、返乡学生等特殊群体,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二)上述健康管理时间自离开涉疫地区之日起计算。

(三)本通告发布之前抵昆的涉疫地区来昆人员,可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本通告健康管理措施。

(四)本通告即日起执行,既往健康管理措施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6月9日




附: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云南省 0871-12320

昆明市 0871-12345

五华区 0871-63601704

盘龙区 0871-63102571

官渡区 0871-67164016

西山区 0871-68224838

东川区 0871-62122333

呈贡区 0871-67476974

晋宁区 0871-67892322

安宁市 0871-68677691

嵩明县 0871-67911145

富民县 0871-68811232

宜良县 0871-67640722

石林县 0871-67794001

禄劝县 0871-68999327

寻甸县 18987956726

经开区 0871-68163817

阳宗海区 0871-66024962

空港区 13608879121

来源: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