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购买财政支出绩效2021年重点评价服务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购买财政支出绩效2021年重点评价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拟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工作。
一、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31.3万元。从呈贡区财政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19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目录代码:E1102,目录名称: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对指定的2021年项目支出资金、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绩效情况实施重点评价,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延伸和追溯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 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按既定格式及时间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依据《昆明市呈贡区扶持涉农居民创业就业意见实施细则》(呈办通〔2017〕90号),对涉农居民创业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开展绩效评价,必要时对相关情况进行延伸和追溯评价。评价的主要内容:支出政策的实现程度及效果;为落实政策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按既定格式及时间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交《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项目共33个,分3包(详见附件),按分包进行报价。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在预算绩效相关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 :重点评价工作从2022年6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联系人:符 联系电话:0871-67479843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2年6月13日
附件:呈贡区绩效重点评价项目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