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农业局职工住宅小区土地确权公告(2)
原农业局职工住宅小区土地确权公告
原农业局职工住宅小区坐落于龙城街道办事处城内社区居民委员会,北临呈贡县畜牧兽医站、国营呈贡县良种繁殖场,东临内部道路,南临呈贡县农业局,西临国营呈贡县良种繁殖场。该宗地来源历史悠久,系解放初期土地改革时,由县人民政府划拨使用至今,建构筑物建于1987年,共有4个自然幢。其中,2个自然幢为住宅,1个自然幢为办公,1个自然幢为办公、住宅(1、2楼办公,3、4楼住宅)。涉及46套住房,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未申请办理大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通过实地测绘,总面积为6316.38㎡。现已按规定完成权籍调查工作,四邻清楚,权属无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以及《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昆明市关于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指导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9〕76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确定原农业局职工住宅小区土地的权利主体、使用权类型及用途,现面向全社会公告,公告事项如下:
将土地权利主体确定为“昆明市呈贡区农业农村局”,土地使用权类型确定为“划拨”,用途按现状确认。
若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核查手续,并提供有效合法依据。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不成立,将土地权利主体确定为“全体业主”,土地使用权类型确定为“划拨”,用途按现状确认。
特此公告
附件:原农业局职工住宅小区宗地图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涛 67479639)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