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制作区、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识牌匾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
关于制作区、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识牌匾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作区、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标识牌匾。
一、预算资金:9500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的“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F0101,目录名称: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牌匾制作。根据区委政法委提供的标识牌匾制作内容,对标识牌匾内容进行设计排版,标识牌匾材质为不锈钢精工烤漆,规格为60*40cm的要求进行制作,如因制作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内容不符,应按照制作要求进行更改重新制作,此次制作牌匾数量为56套(其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匾1套、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匾6套、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匾46套),总价为 9500元,制作标识牌匾需在2022年5月31日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按相关要求的制作工艺完成制作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标识牌匾交付之日截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财政预算的“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中列支。
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王恩屈 联系电话:674794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