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可乐来青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下可乐来青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
1.下可乐来青寺修缮项目多计工程价款646233.76元
针对该项审计决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执行审计决定。已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进行了结算。结算建安投资6526884.41元,截止目前已支付6331077.88元,未付3%的施工质保金195806.53元,计划2022年11月30日前支付。
2.下可乐来青寺修缮项目多计待摊投资21758.18元
针对该项审计决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执行审计决定。已根据合同约定据实进行了结算。结算待摊投资243963.64元,截止2022年3月18日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收回待摊投资造价咨询单位退回的多计造价咨询费15251.03元,实际支付造价咨询费7350.97元。
3.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下可乐来青寺修缮项目资金15061元
针对该项审计决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执行审计决定。2022年3月22日由文庙大成门消防用水工程施工单位将下可乐来青寺修缮项目资金15061元退回,归还本项目。
4.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69104元
针对该项审计决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执行审计决定。由下可乐来青寺修缮项目施工单位将占挪用的于下庄万丰寺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补助经费12000元,垂恩寺、万丰寺、龙街张氏宅院2019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补助经费31578元,下可乐来青寺2016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补助经费15000元,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消防补助经费10526元,共计69104元专项资金退回,归还原资金渠道。
5.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
针对该项审计决定,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执行审计决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按项目单独核算,按照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的规定,按项目单独进行核算整改。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工作。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1.尽快筹集项目所需资金,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结清应付款项,避免造成拖欠企业账款情况发生。
我局已与各参建单位进行了结算,已采纳。
2.加强项目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我局已对项目档案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了初步立卷归档,计划2022年进行下一步加强项目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3.规范项目财务管理,按项目单独核算,同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
我局已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对项目单独进行核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不挤占挪用。
4.针对该项目存在严重多计投资额的问题,加强对项目决(结)算工作的管理,确保项目最终的投资真实、合规。并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加强成本全过程控制管理,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针对该项目存在严重多计投资额的问题,已加强对项目决(结)算工作的管理。拟定修缮施工管理办法,加强今后项目修缮全过程控制管理,避免造成财政资金流失的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由于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多计造价咨询费21758.18元,区文化和旅游局已收回待摊投资造价咨询单位退回的多计造价咨询费15251.03元。已采纳。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