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配合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统筹协调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刘晓航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龙晶晶 区政府副区长
陈 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尹愿辉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昭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华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海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 睿 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王燕兴 区财政局局长
董 屏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韩志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莫存平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兆强 区水务局局长
楚继兴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胜 区审计局局长
周 泽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毕 波 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局长
孙 浩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梁志宏 市公安局呈贡分局副局长
李绍明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呈贡运管分局局长
李文举 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党组书记
吴 涛 吴家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行政工作)
付文刚 洛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更新改造局、吴家营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相关工作。
2.研究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议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的有关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检查有关决定事项的落实;
2.协调、配合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涉及街道办事处完成辖区内工程建设用地实物指标分解细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专业项目改(复)建以及临时征用土地报批、审核及审批工作,工作进度满足建设单位用地需求;协调、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征收土地、林地及征用林地用地手续报批工作。
3.组织配合、协调推进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4.统筹、协调、落实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资金,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审核和审计工作。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负责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
(二)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协助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涉及的专业项目改(复)建及相关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落实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出资中区级财政承担部分的资金投入;牵头提出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有关税收减免的意见和建议。
(四)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街道办事处开展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项目征收(用)土地工作;配合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上报及审批工作;配合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矿产压覆、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开展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基本农田补划、先行用地报批工作;协助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林地征占用、涉及国家森林采伐等方面的审核、审批或组件上报审批工作;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有关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项目用地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工作。
(五)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办理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建工程市政道路开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相关工作。
(六)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项目中公路进场道路开口与公路建设权属认定、公路交通运输(运管、交警)市政道路运输、专业项目改(复)建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七)区农业农村局:协助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涉及滇池外有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方面的审查、审批或上报工作;负责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有关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事项的审查、审批工作。
(八)区水务局:负责落实有关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涉及的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查,并配合做好审批或上报工作;负责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九)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能,负责指导、检查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按区政府成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工作安排负责牵头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期间的事故调查工作。
(十)区审计局:负责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审计监督,落实项目资金的专项审计、跟踪审计和竣工审计;负责向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机构提出资金规范使用建议和意见。
(十一)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办理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市政道路开口、工程清土运输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涉及的绿化迁移工作。
(十二)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指导街道办事处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涉及的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十三)区行政审批局:负责配合落实有关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十四)市公安局呈贡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中爆炸物品的运输、存储、使用等相关工作和管理工作;负责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区域内的占道施工交通疏解、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等相关工作。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督促、检查、落实建设单位在开展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呈贡区分局:配合做好涉及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所涉及的相关工作。
(十七)吴家营、洛龙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协调、化解、处理好施工单位与社区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配合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机构,做好项目施工期间涉及的其他相关协调工作。
四、相关职能
其他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服务意识,配合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呈贡配套工程建设,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