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民政局2021年度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其他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项目支出绩效报告(自评)
呈贡区民政局2021年度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其他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项目支出
绩效报告(自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社[2021]9号),做好对已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的审批及补助工作。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标准:购买服务①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ƒ年满80周岁的空巢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助老年人300以上的社区按5人配备;老年人300人以下的按3人配备,补助经费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
(二)其他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根据《下达2021年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市级补助资金通知》昆财社【2021】133号、《下达2021年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通知》昆财社【2021】170号文件要求,按时下拨补助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标准给予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2021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支出294.598万元。
(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下拨其他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 一是老年幸福食堂建设70万元(春融社区10万元、龙岭社区20万元、碧潭社区40(淏园20万、紫岫院20万));二是缪家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站)提质改造20万元;三是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运营补贴4.509万元(呈贡新区第一养老院));四是县级失能照护机构改造4.5万元(配置护理型床);五是运营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合格19个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级补助31.92万元;六是吴家营街道中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省市配套资金96万元;七是运营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估费用5.7万元;八是呈贡新区第一养老院2019年床位运营补助1.35万元。共计:233.979万元。
两项支出共计:528.577万元。
严格按照标准给以补助。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日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上报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用途使用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做到账实相符,账目清楚,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撬动养老服务消费、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发挥、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对特殊困难老人给予服务补贴,为服务提供者给予政府补贴。
做好养老服务提质改造,提高养老服务水平,让老年人更好的享受老年生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爱。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让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2021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及其他养老服务方面补助支出绩效自评100分。
(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其他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项目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