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
城镇地区拥有
合法稳定住所户口迁移
在昆明市呈贡区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拥有的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并实际居住,房屋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孙子女、(外)祖父母(含配偶(外)祖父母),可以申请在自住合法稳定住所登记常住户口;且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在该实际居住的自有房屋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
(二)城镇地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
(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社区民警调查意见。
房屋所有权人(或合法拥有人)申请未成年子女在其城镇地区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单独立户的,必须登记落户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亲信息和联系电话。
合法稳定自住房屋有多名产权人(或合法拥有人)的,由产权人共同申明确认其中1名产权人作为户主登记常住户口,申请接迁其直系亲属。
办理地点: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
咨询电话:
0871-67472500(城关所)0871-67443110(龙街所)
0871-67461306(雨花所)0871-67469779(吴家营所)
0871-67490419(石龙湖所)0871-67458110(乌龙所)
投诉电话:0871-67484803(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