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疫情期间辅岗人员社保费减免的公示
呈贡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疫情期间辅岗人员社保费减免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呈人社发〔2020〕11号)有关要求,我局辅助性岗位人员2020年2月至12月免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月至6月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减半征收,现将此政策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1.2020年2月养老保险、工伤单位部分在2021年2月减免征收,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在2021年11月减免征收,医保单位部分在2021年11月减半征收。
2.2020年3月养老保险、工伤单位部分在2021年3月减免征收,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在2021年12月减免征收,医保单位部分在2021年5月减半征收。(因1名辅岗人员2020年9月已离职,2020年2月3月单位部分保险费未减免征收,于2021年11月呈贡区龙雁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已将多征收的该名辅岗人员的保险费退回卫健局账户,我局已在11月5日退回该名辅岗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3.2020年4月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在2021年4月减免征收,医保单位部分在2021年5月减半征收。
4.2020年5月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在2021年5月减免征收,医保单位部分在2021年6月减半征收。
5.2020年6月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在2021年6月减免征收,医保单位部分在2021年6月减半征收。
6.2020年7-12月养老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单位部分均在当月已减免征收。
昆明市呈贡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