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聘请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聘请劳务派遣公司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区财政局: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一、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
二、预算资金来源: 按每人每月不超过80元劳务派遣服务费,据实从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往来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补助”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F0101,目录名称: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有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经营场所以及经营设施。
2.有和法合规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3.有劳动行政部门许可的经营证书,并满足《公司法》对于成立公司的相应要求。
4.根据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作需求派遣志愿服务用工并代支付志愿者工资,安排志愿者按照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具备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单位、组织,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3年12月31日前结束,合同一年一签,到期续签,直至2023年12月31日解除。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费补助”中列支。
昆明市呈贡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1月5日
(联系人:尚言洁 联系电话:67479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