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要求,突出园区服务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功能,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模化、产业化、国际化发展,提高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优化人力资源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思路,根据昆明市对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建设规划,实行“市区共建、属地管理”的发展模式。
第三条 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跨境人才服务、数字化人力资本管理服务等为核心,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园区的聚集优势,挖掘各行业人才的市场潜力,带动呈贡区人才引进、培养、开发、使用为一体的链式发展,实现高效精准的人才供给,为高质量建设春城花都展示区、现代科教创新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为“产业园”),该产业园是以市区共建模式打造,设在呈贡区信息产业园区及周边核心区域。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呈贡区委、区政府领导昆明呈贡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全面工作,指定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建设发展,产业园的重大事项经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按议事规程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产业园的直接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实施产业园建设和管理,推进产业园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产业园的建设发展要求;
(二)制定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发展规划、服务体系及运营管理制度;
(三)起草产业园专项扶持政策和人才服务奖励政策,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协调产业园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与高校、企业和相关单位的合作联系,做好产业园的运营、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产业园的对外宣传和发布信息的审核;
(六)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制定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组织的准入、退出和考核评估机制;
(七)按照程序引进运营服务机构,并按规定对其进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
(八)对产业园实施综合管理,派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产业园日常维护和政务分中心的管理,编制、申请、拨付、管理产业园的相关经费预算;
(九)牵头负责产业园申报创建更高级别园区工作;
(十)研究决定与产业园有关的其它事项。
第七条 产业园相关经费暂由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负责管理,必要情况下依照程序申请开立经费专户。产业园经费使用管理由呈贡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统一发起,按照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
第八条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工作需要明确产业园负责人并组建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产业园工作会议,研究产业园的日常工作。呈贡区委、区政府各组成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作用,支持和配合好产业园各项工作。
第三章 运营服务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根据区委区政府部署,直接抽调人员成立隶属于本部门的专门服务机构,负责产业园的日常运营服务工作,机构性质由呈贡区委区政府确定。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园区实际运营需求,也可以通过公开程序引入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具体负责产业园日常运营,并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协议。
第十条 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的专门服务机构或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职责权限相同,其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服务园区的建设发展,执行管理机构的工作部署,向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工作并提出建议,制定产业园年度运营报告,依法依规管理、使用工作经费,编制工作绩效报告并接受考核审计;
(二)负责产业园的日常管理,落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相关组织的准入、退出和考核评估机制,拟定产业园的建设发展规划;
(三)管理、服务产业园的企业和平台,与引进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在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对园区企业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工作需要邀请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专家,参与准入评审和年度考核;
(四)负责开展产业园宣传推介工作,引导园区企业开展各项人才活动。经领导机构同意,引入产业基金,发展壮大产业园;
(五)开展产业园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柔性引才等工作,推进就业创业、劳务派遣、制度建设、数据分析、培训活动、园区考核等具体工作,提供会议、培训、物业管理等服务;
(六)协助申报创建更高级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取产业园相关政策支持;
(七)完成产业园日常运营的其他工作及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运营服务机构的相关制度和方案报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实施。
第四章 服务内容
第十二条 呈贡区将依托园区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全方位开发合作,强化人力资源要素配置与交流,多方实现优势互补,把人力资源服务开发合作打造成为服务区域经济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具体为:
(一)优化人力资源,实现人才为我所用。优质人力资源是呈贡区建设发展需要的人才根基,产业园以人才留用为第一要务,重点围绕驻呈高校资源,加强人才的“引、育、管、用、留”等工作,以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优化对驻呈高校和云南白药集团等企业的人才服务,让高校和企业人才安心扎根呈贡、服务呈贡,为呈贡区经济社会发展聚集人才力量。持续发展高层次人才引进、评价、寻访、咨询等中高端人力资源服务。
(二)围绕保障民生,服务高质量就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地方人力资源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涉农居民、退役军人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建立人力资源行业从业人员实训基地,为各类企业不断输送人力人才资源,同步推进就业岗位增加和就业岗位质量提升。
(三)服务呈贡发展定位,优化产业结构。紧扣数字经济、花卉产业、健康产业、高铁经济、文化创意五大领域,按需引进“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助推春城花都展示区、现代科创新城的发展。加大人才培育力度,为各行各业输送适用型人才。引导本土人才向第三产业发展。
(四)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聚集产业、培育市场、拓展服务、孵化企业”的功能作用,将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相结合,整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延伸服务领域,创新服务项目,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产品,为创新创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平台。吸引呈贡籍在市外、省外、国外的人才回乡创业就业。
(五)突出人才优势,服务高质量发展。围绕“立足昆明,服务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目标,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助推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六)立足呈贡特点,打造特色园区。根据呈贡区大学城的优势和特点,把服务呈贡区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特色打造。定期不定期开展论坛、研讨会,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服务活动,直接服务辖区企业,直接服务驻呈10所高校大学生,间接服务省内其他高校,开展创业指导,培育、引进、使用各类人才,让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并创造营收及税收。
第十三条 产业园根据发展需要可以在园区内设立专业市场、孵化器、创业平台等园中园平台。园中园平台接受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运营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服务。
第五章 发展目标
第十四条 产业园将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协调,争取上级的关心和支持,以驻呈高校师生和产业发展领域人才为重点,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以平台载体建设为抓手,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重点从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毕业生就业创业、实习实训等方面,与驻呈高校和企业进行多层次、宽领域合作,努力打造既有特色又充满活力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第十五条 突出高校毕业创业就业服务功能,打造南亚东南亚最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根据省市统筹部署,推进更高级产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
第六章 扶持政策
第十六条 产业园入驻企业享受免租金、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的扶持政策,扶持政策期限按年度计算,即自入驻日起12月内享受扶持政策,产业园在扶持政策期限截止前对入驻企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企业可继续享受扶持政策。不合格企业进行劝退或自行承担产生的费用。
第十七条 产业园为入驻企业提供免费的办公桌椅,所有权归属产业园,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十八条 入驻企业应积极发展人力资源相关业务,产业园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力为入驻企业的发展提供各项帮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第十九条 产业园的扶持政策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产业园名称可根据发展需要进行更名。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