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呈贡区晋嘉饭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级大豆油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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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呈贡区晋嘉饭店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一级大豆油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
依据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第二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 外标法);《食用油脂中辣椒素的测定》 (BJS 201801)。
问题项目: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对昆明市呈贡区晋嘉饭店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一级大豆油产品,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级大豆油
昆明市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0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