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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12-478318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07 17:31
名 称: 关于《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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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 听证会的公告 ​(第3号)

发布时间:2021-12-07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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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7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11月23日举行《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2021年11月8日,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在云南省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公布了关于举行《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主要目的、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和确定原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2021年11月12日,通过相同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至17:00,听证会在呈贡新区综合楼3楼312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名龙主持。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7名,呈贡区政府办公室浦绍标,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刘名龙,呈贡区农业农村局何汝田,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郭照川,昆明市土地储备中心呈贡分中心胡宇、呈贡区城市更新改造局王剑祖、呈贡区财政局高雪宏。听证监察人共2名,呈贡区司法局左廷禹,呈贡区目督办李俊美。决策发言人3名,呈贡区自然资源局张华呈贡区自然资源局王存耕、云南牧诚科技有限公司王娟速记员为云南望天树科技有限公司杨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听证代表18人,2人因有事委托他人到场。到会的代表中人大代表2人(刘娟,丁勇)政协委员2人(周娜、马斌)专家学者1人(李金华)因有事委托郭绍军参加,利害关系代表10人(斗南街道办事处唐伟、斗南街道办事处殷联社区刘、龙城街道办事处刘应江、龙城街道办事处城内社区李青山、洛龙街道办事处王雄、乌龙街道办事处张昕、乌龙街道办事处七步场社区刘艳兰、吴家营街道办事处付文武、吴家营街道办事处郎家营社区缪自平、雨花街道办事处杨镜鸿)相关部门2人(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李江莹、呈贡信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杨建华,杨建华因无法参加委托李月华参加),法律工作者1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陈露)。会议按照以下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是否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 决策发言人就《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按发言顺序对《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不补偿标准制定》发表意见和建议;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说明和答复;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作补充发言;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决策发言人进行合议;

    8.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作简要总结,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签字;

    9.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二、 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参加听证会的18名听证代表逐一发表了意见和建议,观点鲜明、内容客观公正,大部分代表认为本次补偿标准制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制定及时,本次标准制定价格有所提高,充分考虑了呈贡区经济发展情况,有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听证代表提出主要意见及建议如下:

(一) 随着这个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也再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物价也在上涨,为了让群众得到实惠,应适当的提高补偿标准,更有利于征地、拆迁工作开展。

(二) 厕所、水井、水池、灶台、花台等补偿价格偏低要结合市场价格来进行调整。

(三) 彩钢瓦、水泥地坪、围墙等,因建设用途、样式、标准和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同建设成本有差异,补偿价格偏低不宜一刀切一个尺子量到底,应区别对待提高补偿价格。

(四) 《补偿标准》中需对建筑和其他附属设施比如说围墙、沼气池,青苗覆盖的范围加强描述。

(五) 不分一二类区,统一调整为一类区。

(六) 明确《补偿标准》公布时间和调整补偿价格测算时点。

三、 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对于简易房、彩钢瓦房、围墙、地坪价格偏低,建议适当修改的意见,我们做统一研究测算,上报区政府决策。根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制定相关规定,《补偿标准》的公布时间以省政府公布时间为准,价格测算时点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稿)》规定时点为准。对于种植特殊苗圃和树木的搬迁、移栽补偿和其他特殊情况的,因市场价值波动较大的、补偿标准不能完全覆盖,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按实际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四、 对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会上各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自然资源局及编制单位进行认真整理分析进一步进行论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

    第(一)条建议:随着这个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也再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物价也在上涨,为了让群众得到实惠,应适当的提高补偿标准,更有利于征地、拆迁工作开展。予以采纳,在本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中简易房、水泥地坪、坟墓、青苗相比原来已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其他建(构)筑物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房屋、彩钢瓦顶房、活动板房及其他附属设施综合考虑周边县区的关情况并进行充分衔接,补偿标准不作调整。

    第(二)条建议:厕所、水井、水池、灶台、花台等补偿价格偏低要结合市场价格来进行调整。不予采纳,在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与周边县区补偿标准相衔接的情况及原有已补偿情况,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条建议:彩钢瓦、水泥地坪、围墙等,因建设用途、样式、标准和使用的建筑材料不同建设成本有差异,补偿价格偏低不宜一刀切一个尺子量到底,应区别对待提高补偿价格。部分采纳,我局将在统筹考虑本轮补偿标准与上轮标准的涨幅及与周边县区补偿标准相衔接的情况,研究后由编制单位重新测算,并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建议:《补偿标准》中需对建筑和其他附属设施比如说围墙、沼气池,青苗覆盖的范围加强描述。予以采纳,在《呈贡区2021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技术报告》中对围墙、沼气池,青苗覆盖的范围加强了相关描述。

    第(五)条建议:不分一二类区,统一调整为一类区,不予采纳;根据《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稿)》青苗补偿等级区应与区片综合地价中区片级别进行衔接。

    第(六)条的建议:明确《补偿标准》公布时间和调整补偿价格测算时点,不予采纳,《补偿标准》公布时间为省政府公布实施时间为准;按照《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技术指南(试行稿)》相关规定调整补偿价格测算时点为2020年1月1日。

五、 专家意见及建议

(一)专家信息

郭绍军(土地估价师) 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意见

    《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符合《云南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的技术指南(试行稿)》相关技术要求,方案中需对建筑和其他附属设施比如说围墙、沼气池,青苗包括的范围描述建议加强描述。

    此次听证会取得了圆满成功,代表们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建议和意见,决策发言人及第三方专业机构也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和说明。会议在有序、和谐的环境下进行,既达到预期效果及目的,又符合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程序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要求,按时上报呈贡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




昆明市呈贡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