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22年呈贡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购买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2022年呈贡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服务的计划
为开展好2022年呈贡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一、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20.4万元。2021年度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单位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预算单位编码318301,功能科目名称“2010608预算绩效管理专项经费”。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目录代码:E1105,目录名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受托方应按照《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规定以及工作要求,搭建工作组,做好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审核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提出审核意见,反馈部门(单位)修改完善绩效目标表,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事前绩效评估:评估对象是在绩效目标重点审核的基础上选取重点支出,重点论证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形成评估结果。
工作对象及分包情况详见附件,按分包进行报价,允许兼投但不能兼得。
五、承接标准
(一)具备开展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所必须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
(三)具备良好信誉,3年内在预算绩效相关业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服务期限
重点评价工作从2021年11月15日开始至12月17日结束。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联系人:符 联系电话:0871-67479843)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2022年呈贡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及
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对象及分包
序号 | 单位 | 绩效目标重点审核阶段 | 绩效评估阶段 | ||
项目个数(参照2021年数) | 总项目金额(万元)(参照2021年数) | 事前评估计划项目个数 | |||
1包 | 1 | 住建局含二级单位(防震减灾局、质量监督站、住房保障局、排水管理中心、房产交易中心) | 32 | 5935.6 | 8 |
2 | 团区委 | 13 | 287.89 | 2 | |
小计 | 45 | 5935.6 | 10 | ||
预算控制数 | 10.2万元 | ||||
2包 | 1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21 | 2698.8 | 3 |
2 | 龙城街道办事处 | 8 | 1300 | 2 | |
3 | 民政局 | 26 | 2310.59 | 5 | |
小 计 | 55 | 6309.39 | 10 | ||
预算控制数 | 10.2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