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关于《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 (修订)》修订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关于《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
(修订)》修订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修订)》修订工作。
一、单位性质
政党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
预算资金15万元,从区委政研室2021年部门预算资金“《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修订)》修订专项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321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根据《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E0202,目录名称:课题研究-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妇女儿童发展等方面的专项性课题研究。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实施纲要(2017-2030)(修订版)>的通知》(昆发〔2021〕7号)安排部署结合呈贡区发展实际,形成《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修订)》。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全面摸清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形势背景。二是开展专题研究,进一步梳理目标任务,明确发展路径,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建设提供高标准规划引领。三是明确详细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四是修改和完善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政策措施,确保呈贡区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修订)高质量完成。
五、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须是合法注册的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研究咨询服务机构等。
(二)承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究咨询资质,须精心组建课题研究团队,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三)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课题组组成人员身份应符合相关规定,专业结构应合理搭配,适应课题研究需要。
(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具体组织者和指导者,在课题研究过程中须承担实质性工作,须参加课题成果评审,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请该课题。
(五)课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请,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申请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
(六)课题组应当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接受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的成果验收。课题组提交的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昆明市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六、服务期限
《呈贡区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化科教创新新城行动计划(2019—2035)(修订)》修订工作计划从2021年10月开始至2021年12月15日完成。
七、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1年10月25日
(联系人:范 京 联系电话:67483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