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审计局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2010年1月——2020年4月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呈审报〔2021〕3号)要求,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对照审计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复报销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5年12月44号凭证重复报销2012年车辆保险费的问题,已责令当事人全额退还报销金额3450元。
二、虚支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在云南金轮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办理充值卡的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后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已经整建制并入区委组织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已经将充值卡移交区委组织部,用于今后材料印制工作。
三、扩大开支范围整改情况
针对2012年6月9号凭证违规报销公务用车违章罚款150元和2013年9月19日凭证违规报销公务用车违章罚款200元的问题,已责令当事人全额退还报销金额350元。
四、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其他应付款”主要为2014年宣传部拨入文化产业项目补贴、2016年组织部拨入党务干部培训经费、2017年组织部拨入党建考核经费、2018年拨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费等经费,截至目前余额为180011.61元。结合单位实际,机关工委计划将“其他应付款”180011.61元交回区财政。
同时,针对审计发现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误餐费等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发放的各项资金合计19950元。
五、垫支个人款项长期挂账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区委区直机关工委长期垫支个人医保的问题,已责令相关人员交回个人承担的资金,共收回18555.61元。
下一步,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支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强化财务管理 ,规范会计核算,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做到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四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