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人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
(三)贯彻落实全区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及随调家属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工作。
(五)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审核、报批、褒扬革命烈士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承担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突出抓责任、抓建设,持续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为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年”和“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等五项工作深入开展,在省、市动员部署安排的基础上,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强化“三力”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强力迈进。二是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方向,突出自身建设,在夯实党建根基中提升工作成效。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三是工作任务目标化,党建、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的立足点放在业务工作上,根据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建工作的内容;围绕业务工作,落实保障措施;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实现了“抓党建、促业务、共发展”的良好效果。四是工作制度常态化,党建活动建设日趋完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计划开展党支部会议和党员大会,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精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畅谈活动心得,提升了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实际,共组织召开2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集中交流研讨学习会议7次、党组班子和支部书记讲授党课12次、理论学习读书班2期、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3次、主题教育活动1次、专题教育活动3次,撰写学习培训心得体会累计64篇,组织85人次参加党务干部培训、轮训和“万名党员进党校”。五是工作整改长效化,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就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进行了原因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行成整改报告;六是警示教育灵活化,防腐意识全面增强,通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自觉提升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紧绷“廉政弦”,狠刹“四风”反弹,在全局上下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和氛围。七是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活动,组织局党委所属四个党支部党员干部到贵州遵义接受党性锻炼,重温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探索中国革命道路的艰辛历程,缅怀革命先烈的艰苦卓绝和红色赤诚。
(二)突出抓对标、抓措施,切实做好帮扶工作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是高度重视将精准扶贫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开展帮扶工作。今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带队实地详细了解定点帮扶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与转龙镇镇政府及挂包村委会共同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是根据区总工会《关于加快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国家法定假日“劳动节”,全局工会会员利用节日正常福利经费购买定点贫困县区农副产品8100余元。结合开走访慰问部队活动,向扶贫点购买扶贫产品4万余元。三是组建党员先锋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成立机关党委党员先锋队,联合龙城街道开展入户摸排及宣传工作;组织局干部职工、自主择业干部党员先锋队前往众和社区东苑、佳苑、康园等6个点位值守40余天;1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主动请缨,积极参与辖区内疫情防控宣传摸排登记工作,冲在社区疫情防控前沿,133名党员捐款共计4.4万余元。四是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及军队转业干部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积极性,在全区创文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之时,充分发挥联系广大退役军人的优势,动员在呈退役军人组成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全程参与包保辖区卫生整治、交通疏导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党员干部及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参与志愿活动150人次,累计志愿服务时长约1960.5个小时。
(三)突出抓政策、抓队伍,切实做好服务体系建设、优抚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按照“基层基础基本工作年”相关要求,创新落实服务中心(站)基层基础工作,呈贡区1个区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8个乡镇(街道)服务站和61个村(社区)服务站已挂牌开展工作,覆盖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已基本建立。进一步加强政策创制和完善系列制度,经费保障全额到位。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要求,扎实推进服务中心(站)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建立退役军人事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服务保障模式。打造服务中心(站)与军人之家“家站合一”融合发展。按照“思想政治工作年”工作要求,丰富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完善好退役军人党群服务设施建设,打造“让现役军人安心、让军人家属放心、让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舒心”的“三心”服务站,严格落实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主动听取退役军人意见。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推荐工作。二是就业创业创新推动,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向摸底工作。呈贡区广大退役军人中,创业就业886人,未就业907人,未就业中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173人。扎实开展就业帮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影响,发布为我区退役军人群体向社会企业征集就业机会、就业岗位的通知。做好就业帮扶、拓宽就业渠道等措施,摸清退役军人就业情况、意愿和需求,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及时组织开展、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各类线上线下、系统内系统外招聘,切实做好就业帮扶。积极组织参加市局主办的退役军人创业大赛。三是全面落实优抚政策,持续开展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时发放优抚事业费,2020年8个街道共计发放优待、抚恤费共1002.3万元(含春节、“八一”慰问)。由我局直接发放三属补助共计20多万元(含春节、“八一”慰问)。按时发放呈贡区伤残军人抚恤金共321.89万元(含春节、“八一”慰问)。按时发放辖区1名伤残军人(三级)经济适用房补助,合计金额40.65万元。认真审核确认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已按规定补助标准落实发放生活补助。为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和人民警察等5人办理地方伤残关系转移的上报手续。四是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问题,按规定审核优抚对象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补助274人次,发放医疗补助金共计36.4万元。五是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落实发放工作。2020年按照年标准发放辖区高校在校大学生义务兵、街道入伍义务兵,发放金额1000万余元。六是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及差旅食宿补助经费的发放工作,2020年,已发放2019年呈贡区大学生入伍奖励及差旅食宿补助经费100多万元元。做好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工作,2020年按照标准发放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截止目前,已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区级资金发放工作经费共计43.79万元。六是做好2020年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工作,按相关安置政策为退役士兵开具落户介绍信及办理相关手续,并指导填写《2020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审核表》,逐一录入电子文档。七是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及死亡优抚对象信息数据进行核查。
(四)突出抓重点、抓落实,切实做好移交安置、“两保”接续工作
一是转业干部、退役士官安置工作逐步规范,2020年完成28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档案审核和接收工作。完成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工作,2020年,全区提供事业单位10个岗位,中央、省、市企业岗位30个,供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岗;提供行政岗位1个,参公管理岗位5个,事业编制岗位3个,供6名随调家属选择,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安置率均为100%,安置工作得到各方高度评价。二是扎实做好“两保”接续工作,对部分退役士兵退役安置信息保存不全、底数不清,申请人员资料不全、档案丢失等问题,采取召开现场会、督查、现场指导等方式,持续推进“两保”接续工作全面提速。截止11月1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依据文件精神认真审核档案资料,共拔打通知电话1315人,接待政策咨询1643人。为解决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解决部队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各类工作函共计18份,为退役士兵到其它区办理缴费主体责任认定1人,经过再审符合条件180人,最终录入180人、受理180人、初审180人、养老已核查180人、医疗已核查180人、养老缴费已通知180人,养老办结率100%。
(五)突出抓载体、抓日常,切实做好优抚双拥工作
一是全面提升双拥工作,呈贡区双拥工作一直受到区委和区政府重视,做到大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过问,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参与,涉及到部队需要地方解决的困难,均列入区政府目督办事项。年内配合区政府召开两次“军地联席会”专项研究讨论辖区两个部队急需解决的问题。成立专项联席小组,形成专事专办制度,受到部队好评。二是扎实开展节日慰问,今年春节期间,区委、区政府向广大部队官兵、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共发放慰问信2000余份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向277名现役军人家属发放慰问金共计11.08万元。三是组织全区开展清明节“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由于疫情影响,双拥办下发了《呈贡区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实施方案》,并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平台积极宣传,要求全区各部门、学校、驻呈各部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师生、官兵、烈士家属参与网上祭扫,深切悼念革命先烈参与人数达上万人次,共发布微信、微博、寄语留言上千余条。四是以第八届双拥书画摄影进军营活动为契机,联合区财政局党支部、区教育体育局党支部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90余名党员干部与驻呈部队共同开展“主题党日进军营、军民共叙鱼水情”主题党日活动,增进了军地友谊。五是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了解军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呈贡区委联合驻地某部开展“呈缘有约 感谢有你”部队专场联谊活动,搭建部队官兵与驻地优秀人才喜结连理,同圆幸福家庭梦的平台。六是协调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切实保障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积极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驻呈部队官兵办理了8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34名儿童入园。七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对驻呈部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物品价值87余万元。为8名在部队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属送立功喜报及慰问金。开展慰问2020年新兵活动,慰问物品价值8.46万元。七是做好驻呈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制定印发了《开展驻呈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实施方案》,组织军地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到实地开展整治工作,全面做好需整改问题的前期准备工作。八是积极配合市局做好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充分利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专栏和宣传牌近300平方米,积极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我区浓厚双拥氛围。
(六)突出抓服务、抓管理,严格执行安置政策,切实做好军休待遇保障工作
一是完成了年度接收安置工作任务。2020年,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接收安置计划11人,其中伤病残退休干部(士官)3人,截止11月初,已接收安置8人,占中央下达安置计划的80%。部队提出移交的人员已全部接收安置。剩下2人,其中1人因个人档案缺失不齐,不符合移交条件;另1人因为情况特殊,还在经各方协商移交安置程序。二是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政治待遇落实,学习教育因地制宜。以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方式在军休干部中得到有效实施。服务管理深化,生活需求得以保障。按照“情系军休、温暖百家”这一服务主题,强调工作人员为军休干部服务要尽到和达到两个“四心”,即真心、耐心、虚心、热心,努力要让军休干部真正体会到思想上顺心、服务上暖心、环境上舒心、待遇上放心、生活上安心。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开展老旧小区军休所院内改造,年初已与华润燃气、清源自来水公司洽谈签订合同,进行军休所住户天然气的加装,水一户一表的改造等工程,目前改造工程施工正在进行中。四是加强文化建设。成立老体协委员会,旨在实现军休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主活动。根据年初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军休年度文娱活动方案,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将党员教育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做到学习教育经常化,同时不断丰富、充实军休干部的离退休生活,保障各项文娱活动持续、有序开展。五是切实做好军休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区军休所及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坚持消杀、检测体温、人员排查。
(七)突出抓服务、抓创新,充分发挥“军人之家”辅助功能
一是军人之家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合办公,旨在以退役军人为主体,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在开展退役军人党支部建设、排查调研、信访维稳、走访慰问等各项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军人之家牵头,积极组织动员退役军人党支部党员,主动加入党员先锋队,申请到疫情一线卡点值守,捐款共计8480元,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深入开展走访调查和帮扶救助,2020年入户走访困难退役军人119户,帮扶救助115户,帮扶资金共计79.11万元,帮助确有困难的退役军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缓解他们的生活、医疗临时困难。下半年帮扶工作正在开展。
(八)突出抓问题、抓导向,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百日攻坚行动
一是高位统筹抓实信访接待,落实信访接待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 ,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120余人次,办结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件22件。二是运用“枫桥经验”,深入辖区街道,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街道、社区,采取定期“零”报告与及时报告制度,通过多级联动的方式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和摸排范围。三是认真研究讨论近期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清明节祭扫、疫情防控期间等特殊敏感节点的舆论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任务,打造工作特色亮点
一是开展“安置政策进军营”活动,为帮助官兵进一步认清安置形势、了解安置政策和移交安置工作,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选派专人到驻呈部队开展“安置政策进军营”宣讲活动。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重点围绕“呈贡区军转安置的基本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方式及相关政策待遇、如何选择安置方式、安置地选择及易地安置相关政策规定、针对省、市、区安置办法措施相关文件”等官兵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了专题宣讲,对安置过程遇到的迷茫问题、待安置工作期间的时间利用、安置后如何快速转变工作角色给出建议,并以现场官兵提问互动的方式答疑解惑。活动中,某部队机关以现场会议带动多个分队视频会议的形式让860余名官兵听取了本次讲授。
二是创新共赢,打造双拥文化社区。呈贡区龙城街道、乌龙街道积极打造特色双拥文化社区;乌龙街道与驻呈某部队签订党建联盟协议,军地共驻、共商、共享、共建,实现“双赢”,部队双拥与驻地社会经济共发展,营造我区浓厚双拥氛围。
三是为进一步推动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呼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呈贡区创新工作模式,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军人之家实行合署办公,建立“制度同建、办公同场、工作同行”的“家站合一”运行模式,实现两个机构的融合发展。在退役军人权益维护、信访维稳方面,成效尤为显著,通过联合入户走访调研、接待来访人员、信访件办理、街道社区多级联动摸排线索、跟踪约谈重点人员等方式,从思想源头上化解矛盾风险,6年来实现“零”进京上访,实现1+1>2。在打造服务中心与军人之家“家站合一”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呈贡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市局和省厅的肯定,前后接待了市中心、禄劝、石林等近十家单位前来调研指导。
四是用好区级“爱心公益基金”,积极帮扶辖区内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努力做到了让退役军人暖心,让现役军人安心、让党和政府放心。2020年疫情期间,呈贡区军人之家联合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入户走访了119户退役军人,帮扶了115户确有困难的退役军人。
五是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录辖区内的退役军人充实到街道、社区担任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2020年共解决了辖区内的48名退役军人及军嫂的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合计5,129.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9.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财政收入3312.40万元对比,增加1817万元,增幅55%,主要原因为2020年业务增加,标准增加,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5,33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2.34万元,占总支出的5.67%;项目支出5,029.77万元,占总支出的94.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支出合计3131.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70万元,占总支出的3.38%;项目支出3025.74万元,占总支出的96.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98.36万元,增幅60%,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业务增加,标准增加,财政拨款增加,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34万元。与上年105.67对比,增加了198.6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增加了人员3人,增加了工资、津贴及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9.77万元。与上年3025.74万元对比,增加2004.03万元,增幅66.23%,主要原因主要原因2020年具体开展项目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优抚对象医疗等各方面的标准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2.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00.70万元,增长70.28%,主要原因由于2020年具体开展项目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优抚对象医疗等各方面的标准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1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8%。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等各种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68.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68.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的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减少,运行维护费厉行节约了0.81万元,公务接待费厉行节约了0.15万元。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94万元,增长82.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9万元,增长51.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5万元,增长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业务增加公务用车次数增多,运行费增加,公务接待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万元,占83.24%;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16.76%。具体情况如下:
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0年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经费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2020年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办理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内相关业务部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0年未发生(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19万元,主要由于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的人员公用经费,包括办公经费,人头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53.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6.70万元,固定资产23.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8.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4.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53.80 | 136.70 | 23.10 | 0 | 23.1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