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房地产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上级部门监督和指导房屋交易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负责呈贡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存量房交易管理、房屋抵押管理、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呈贡辖区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呈贡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的管理、交易数据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呈贡辖区内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提供利用工作,推进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负责呈贡辖区内房屋面积测绘管理工作和房屋楼盘表管理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对房产交易市场进行管理,并落实房产交易市场监管、调控政策;负责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配合呈贡区住建局做好辖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项目审核情况
2020年1-12月,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预售总面积235.52万㎡,与上年同期268.73万㎡相比较,同比下降12.36%。其中住宅预售面积124.54万㎡,与上年同期的103.5万㎡比较,同比增长20.33%;非住宅预售面积110.98万㎡,与上年同期的165.23万㎡比较,同比下降32.83%。
2.新建商品房网签情况
2020年1-12月,新建商品房网签166.96万㎡,与上年同期网签面积207.84万㎡比较,同比下降19.67%。其中住宅网签面积102.86万㎡,与上年同期的119.69万㎡比较,同比下降14.06%;非住宅网签面积64.1万㎡,与上年同期88.15万㎡的网签面积比较,同比下降27.28%。
3.新建商品房合同管理及司法协助
2020年共完成新建商品房合同变更、注销、更正720件,司法协助变更备案合同115件。司法解封127次,查封253次。
4.存量房网签备案情况
2020年1-12月,存量房网签备案7884件,司法拍卖27件,网签合同更正484件,合同注销21件,合同作废65件。
5.抵押网签备案及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情况
2020年1-12月,在建工程抵押网签备案共计1398套房屋;在建工程抵押备案解锁房屋共计3384套;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共计59件,注销备案9件;完成市住建开发的“昆明租房备案”小程序录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共计2517 件。
6.一窗式业务办理情况
为积极响应“放管服”改革,解决群众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群众少跑路,优化办事流程,缩短群众办事时间,为群众提供更快捷便利的服务,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配合不动产、税务办理“一窗式”业务。2020年1-12月,共办理一窗式”业务7700件。
7.档案工作
(1)产权归档。2020年1-12月共完成产权归档13739卷。其中:存量房交易备案告知书7868宗;抵押网签备案资料归档1398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解锁房屋资料3384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资料62卷;商品房楼盘搭建资料归档194卷;商品房合同变更资料归档464卷;人民法院查封、解封协助执行通知书归档369卷。移交1998年至2018年5月抵押注销档案23164卷。
(2)档案查询。2020年1-12月共完成各类档案查询共13311次,其中,合同备案查询6436件;法院查询3307件;律师查询 920件;外省人购房资格审核485件;纪委监委、公安等外单位查询766件;干部查核1397人次。
8.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是规范销售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针对房地产领域出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召开座谈会,规范开发商销售行为,并对房产中介进行约谈,打击非法倒卖房源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2020年1-12月,共约谈辖区内违规开发企业17家44次,1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14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
二是加强销售现场的检查,实施预售许可批后动态管理。为防止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等违规销售行为,中心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约谈企业,告知预售许可、商品房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一次性一房一价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并在售楼部公示五证、营业执照、代理销售机构营业执照、选房流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机制,不定期对销售现场进行抽查,对重点项目进行普查,确保在售商品房项目监管全覆盖,杜绝违规预售。2020年1-12月,中心对呈贡辖区内商品房销售现场检查了22家83次。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主动服务,推进化解辖区烂尾和问题楼盘。制定烂尾楼包案化解方案,对问题楼盘进行约谈,进行化解处置,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事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积极引导争议双方进入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我中心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专人来负责预售资金监管工作,资金监管银行按季度报送项目预售资金监管情况至我中心,一旦发现有问题,立即着手调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前,要求约谈开发商和银行,明确告知权利、义务,并要求银行确定专人来负责项目预售资金监管。2020年预售资金监管申请及约谈开发商企业共计104次,监管情况报送包含30个项目三季度及3个重点监管项目月报。其中,预售资金监管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有21次,涉及移交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有2份。资金监管审计方面,收到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22份,其中已约谈整改11家企业,收到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稿未出正式报告的2份,正在审计的开发企业有3家。
五是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区扫黑办的决策部署,以“三书一函”整改落实为抓手,推动房地产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不断堵塞监管漏洞,铲除滋生土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推进。中心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坚持日常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联系群众举报线索,对全区房地产市场领域乱象进行排查。对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对其进行了整改或是移交了相关部门。
9.积极应对疫情,多举措助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一是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前管理,进行防疫现场指导。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应疫指发〔2020〕6号)和《关于转发<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昆应疫指〔2020〕24号)等文件精神,中心对需进行复工复产的售楼中心和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要求提供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返岗复工工作方案至我中心报备,报送复工人员健康承诺书和复工员工健康申报表,对复工的售楼中心和房地产中介经纪机构门店进行现场指导,并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售楼中心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宣传防疫知识和相关政策,发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宣传材料180余份。
二是加强疫情防控,进行复工复产专项检查。检查辖区房地产中介机构96家178次,查阅个人健康承诺书和复工员工健康申报表770余份。2020年3月20日,配合市住建局对辖区内3个已复工复产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各项指标检查均为合格。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共计检查售楼中心29家98次,查阅个人健康承诺书和复工员工健康申报表1000余份。
三是加强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昆政发2020〔4〕号),呈贡区结合呈贡实际发布《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呈政发2020〔4〕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积极协调有关企业增加口罩、防护服、酒精、消毒液、药品等疫情防护物资供应。2020年3月1日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在库企业,按照疫情防护要求和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给予一性专项防疫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三万元。依据符合申领企业的申请,认真审核发放21万元专项防疫补贴,其中在库房地产企业16家,补贴金额19.26万元;在库其他服务业(中介经纪机构)1家,补贴金额1.74万元,已于6月中旬发放至各相关开发企业。
四是积极开展“三查三告知”疫情防控专项行动。我中心积极督促辖区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严格排查9月份以来是否有外籍人员、非法入境人员、十四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出租、承租住房或为上述人员提供过居间服务的情况,填写《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疫情防控排查表》,要求其加强门店管理,对所有来访人员要严格落实进出“云南抗疫情”扫码、测温及信息登记、经营场所消毒等相关工作。截至2020年10月13日,我中心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对辖区各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现场发放呈贡区进一步加强非法出入境人员排查责任告知书和“三查三告知”申报表共35余份,并要求如实填写严格落实此项工作,对非法出入境人员的排查管控要精准到点、毫不放松,坚决守住不发生非法出入境人员携带疫情进入昆明市这一底线,努力实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目标。
10.贯彻落实限售限购相关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稳定昆明市呈贡区商品住房市场,中心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昆政办〔2017〕136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昆政办〔2018〕23号)、《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昆政办〔2018〕84号)文件,坚决贯彻落实限售限购政策,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指导商品房住宅价格,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进一步稳定昆明市商品住房市场。
11.信访工作情况
2020年1-12月,中心共收投诉件2898个,其中,省委第六巡视组交办件77个,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件198个,国家信访件49个,省级信访件有205个,12345市长热线交办件有877个,现场投诉91个,电话投诉1401个。中心对来访信件都积极的进行疏导,给信访人满意的答复。
12.“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呈政发〔2019〕32号)要求,区住建局需完成《昆明市呈贡区“十四五”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0年4月10日成立“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即通过询价的方式确定编制机构,负责该编制规划研究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实施以及上报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已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询价会确定了编制机构。2020年5月22日区住建局召开了呈贡区“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调研专题会议,邀请区级相关单位、房地产协会及企业开展了专题调研,2020年8月底已形成初稿,预计今年年底完成呈贡区“十四五”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13.其它工作情况
我中心根据法规要求和房屋状况,认真审核测绘成果报告,新建楼盘表,导入图形数据资料,并对楼盘表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刷新楼盘实测面积,为房屋权属机关依法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提供必要的面积数据和图形资料。
此外,我中心积极配合区统计局完成房地产投资数据和销售数据的入库工作,每月督促开发商按时将当月投资数据和销售数据按时按量入库,做到应报尽报。2020年1-9月,房地产投资额入库1429748万元,增速-4.4%,商品房销售面积入库956385平方米,增速-20.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收入合计496.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6.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项目编制“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购置公务用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支出合计4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7万元,占总支出的86.23%;项目支出68.39万元,占总支出的1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61.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项目编制“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购置公务用车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8.0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项目编制“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项目、购置公务用车项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助(中小企业减免房租补助)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房产交易相关业务费。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度预算经费为8万元,年度实际支出7.18万元;
2.物业保洁费。年度预算经费为5万元,年度实际支出5万元。
3.编制“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年度预算经费为1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年中追加预算24万元,年度实际支出30万元。
4.预售资金审计项目。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年度预算资金20万元。根据需重点审计房地产项目工程进度,调减预算3.24万元,年度实际支出15.86万元。
5.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该项目为年中追加项目,追加资金10万元,年度实际支出9.85万元。
6.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助(中小企业减免房租补助)0.5万元,年度实际支出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6.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61.22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20年新增项目编制“十四五”时期房地产产业发展对策研究报告项目、购置公务用车项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补助(中小企业减免房租补助)项目,以及人员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0.62万元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培训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22.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主要用于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7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定额标准为5.08万元/辆,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1.49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购买及维修保养。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0.35万元,增长1045.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5万元,增长104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车辆一台以及缴纳新车的税费和保险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85万元,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及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相关批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重组后的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仍保留2辆公务用车车辆编制,空编2辆。根据工作性质,我单位信访应急处理、现场勘验、房地产市场巡查及日常办公等业务需配备公务用车才能有序的开展,2020年通过政府采购购置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信访应急处理、现场勘验、房地产市场巡查及日常办公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资产总额135.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46万元,固定资产72.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8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35.06 | 52.46 | 82.6 | 9.74 | 72.8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19年9月12日,呈贡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新组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的通知》(呈编办通〔2019〕46号),整合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重新组建昆明市呈贡区房产交易中心,加挂昆明市呈贡区房产档案馆牌子,为昆明市呈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4月办理完成新组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昆明市呈贡区房产登记发证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