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六)妥善处理集体上访、企业职工罢工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落到实处。
2020年12月4日,举办为期一天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培训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高企业自身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及应对用工风险的能力,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开展普法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落到实处,做好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重点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共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310场次,咨询463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240份。举办2020年度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暨建筑领域工伤预防培训,培训企业210余家,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高企业自身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及应对用工风险的能力。
共举办、协办专题宣传活动4场,通过走访用人单位或年度书面审查发放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4200余份;利用窗口接待、电话回答咨询,解答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问题2021人次;宣传提高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了广大职工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做好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一是日常巡查。2020年至今对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次数达1015人次,指导27家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调整、修改工资支付制度及工时制度;二是案件处理:强力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受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28件,结案28件,为83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44.6857万元,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件68起,涉及239人,金额225.2272万元。对8家用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共15.7万元,其中童工案4件,清退童工7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对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反映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发现后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及时发布信息,防止恶意炒作。在法定期限内受理并办结信访转办件、12345受理交办件508件。加大对恶意欠薪、逃薪的调查处理,办理4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三)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
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在不同时间节点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2019年春节后,我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及自检自查工作,排查已建在建工程项目62个。重点查看呈贡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进“六制一金”制度的落实的执行情况。辖区共有在建工程项目62个,其中,国企项目17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个。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在建项目有59个,总承包代发工资的在建项目56个,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的在建项目60个,设立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的在建项目60个,按月发放工资的在建项目54个。
二是联合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自2020年3月7日起至3月20日分阶段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了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及进行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共梳理出12户从事职业中介服务的机构,联合检查组对这12户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对职业中介机构检查率达到了100%,证照领取率达到100%。经检查,呈贡区所属职业中介和用工企业没有发现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没有发现在职业中介活动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扰乱人力资源市场正常秩序的职业中介机构,没有发现职业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广告及其他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
三是对所辖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服务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关系的方式和手段。组织好辖区内2019年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对用人单位进行网上执法年审全覆盖,强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规情况,于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开展了对我区范围内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了2019年度的劳动保障执法网上年审工作。
根据昆明市人社局的通报,我区参加2019年劳动执法年审、提交年审数据单位数用人单位共6710户,完成率达到130.26%,取得了全市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截止目前,我单位未发现因未参加2019年年审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是按照昆明市呈贡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在全区开展旅游市场集中联合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昆明市呈贡区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关于开展旅行社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辖区内2家旅行社、2家星级酒店等涉旅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参与全区联合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中集中对呈贡区内两家旅行社、两家星级酒店等涉旅企业的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是我大队于2020年,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执法年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 1号)的要求,我单位于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7日开展了呈贡区2019年年审"双随机 一公开”专项检查行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双随机抽查系统,共随机抽查用人单位34户,现场检查34户,完成率为100%。在现场检查中未发现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四)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
我大队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大力度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在建设工程领域严格落实“六制一金”制度。重点是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2020年辖区共有49个在建项目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收缴办理保证金36笔共10133.34万元,其中,通过以担保形式办理缴存手续的14笔,按照规定办理保证金退取19笔共5760.48万元,账户余额30804.99万元。同时,为减轻疫情下建设领域企业负担,2020年4月至6月缓交办理26个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共9013.5万元。
二是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根据呈贡新区实际情况,区政府设立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户,并已安排300万元财政资金注入专户。在发生用人单位确无能力支付、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等情况时,将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解决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临时生活困难。
三是依托“昆明市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制度。辖区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建筑工程项目必须依托该系统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我区实现实名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59个。
四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制度,督促、引导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并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五是实行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建设工程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实施分账制管理的在建工程项目共有56个。
(五)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恶意欠薪、逃薪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积极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确保投诉案件受理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
2020年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接到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28件,立案28件,结案28件,为835名劳动者追讨工资744.6857万元,协调处理劳资纠纷案件68起,涉及239人,金额225.2272万元。完成了“投诉案件受理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8%以上”的目标。
同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协作机制,呈贡区人社局积极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对通过非正常信访途径,以索款讨薪等为由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2020年,4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均已经顺畅移送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立案查处。
2020年1月26日,昆区人社局将韦正华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障罪移送呈贡公安分局。涉及云南省老干活动中心项目,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总包方是金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涉及两家,分别是昆明翔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丹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韦正华拖欠22名工人工资89645元。
2020年6月8日,区人社局将肖海军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障罪移送呈贡公安分局。涉及承接巴里岛假日酒店装修工程的云南军姜装饰有限公司,公司法人肖海军涉嫌拖欠11名工人工资275127元。
2020年8月14日,区人社局将封军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保障罪移送呈贡公安分局,涉及亚广文化旅游城项目,建设方是云南广视传媒地产有限公司,总包方是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是河南省新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封军是该项目A1地块4号楼二次结构班组包工头,涉嫌拖欠29名劳动者工资共计263721元,2020年8月14日,案件移送呈贡公安分局后,8月20日,呈贡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于8月24日在某工地将封军依法抓获。
2020年9月7日我局接群众举报杨泽拖欠工人工资。经调查核实,云南杨大叔园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泽存在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11名工人工资合计62500元。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呈贡区人社局将有关材料移送至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提交了《昆明市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嫌劳动保障犯罪案件移送书》(呈人社案移字〔2020〕第04号),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立案侦查。
通过以上4起恶意欠薪案件的移交、办理,积极推进了劳动力市场的有效监管。
在具体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大队受呈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执法,所有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37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动及职工薪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上升,导致整体支出增加。
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本年收入 | 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100,435.69 | 82.99%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67,124.72 | 4.47%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5,606.64 | 6.04%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9,305.00 | 6.41%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3,360.00 | 0.09%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行次 | 年初预算数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 | |||
二、外交支出 | 2 | |||
三、国防支出 | 3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4 | |||
五、教育支出 | 5 | 3,300.00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6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7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 | 2,815,251.00 | 3,493,167.05 | 3,493,167.05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9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0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1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12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13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14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5 | |||
十六、金融支出 | 16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17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8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9 | 183,999.00 | 242,665.00 | 242,665.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37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87万元,占总支出的95.53%;项目支出16.71万元,占总支出的4.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动及职工薪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上升,导致整体支出增加。
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 | 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 |
2080101 | 行政运行 | 3,100,435.69 | 82.99% |
2080105 | 劳动保障监察 | 167,124.72 | 4.47%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25,606.64 | 6.04%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39,305.00 | 6.41% |
2210203 | 购房补贴 | 3,360.00 | 0.09%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6.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动及职工薪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上升,导致整体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根据我局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减少政府采购项目经费。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呈财社〔2020〕2号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印制宣传材料经费(2401)2万元;
呈财社〔2020〕2号劳动执法年审工作经费(2401)1万元;
呈财社〔2020〕2号度假区(大渔片区)移交呈贡区社会事务经费(社会保障类)(2401)4.78万元;
呈财社〔2020〕2号依法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经费(2401)2万元;
呈财社〔2020〕2号劳动监察执法办案补助(2106)1.99万元;
呈财社〔2020〕2号高新区(马金铺)片区社会事务经费(社会保障类)(2401)4.9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7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调动及职工薪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调整上升,导致整体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劳动保障监察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0.00%。22020年度我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遵循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职工薪资及五险一金基数调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劳动监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3387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867.90万元,固定资产5.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增加7573.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3874.52 | 33867.9 | 5.82 | 0.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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