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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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辖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 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行政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治理、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
3.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及消火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管理。依据《昆明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对辖区内已移交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进行审批,负责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附属市政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拟订城市道路照明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维护管养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亮化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4.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批后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拟订市容秩序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
5. 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参与大中型市容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城市新建及改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指导垃圾处置业务和环卫设施工作的规范管理。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拟订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收费标准。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垃圾的管理职责,负责城市建筑垃圾运送处置的核准和管理工作。
6.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施设置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设置许可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综合整治。
7.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镇绿化建设行业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指导、监督辖区内城市规划区的公园、绿地绿化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园林绿化规划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进行行业管理和指导。负责对全区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修剪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全区园林绿化重大项目立项审查。负责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行业管理工作。
8. 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执行城市公园环境质量等级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城市公园资源保护,并对服务质量和资源保护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全区范围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9. 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相对集中行使工商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市政管理、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0.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相关工作。
11. 负责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研究,指导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开发、引进、应用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12. 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的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管理年度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市容环卫、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城市园林绿化管养等维护管理的计划资金,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13.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不依法行政或处罚不当的行为做出纠正或查处。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110”社会联动和区长热线办交办的工作。
14.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具体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精简合并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为精细化管理提供标尺和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城市治理顽症难题,发挥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城市管理转变。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发挥市场作用,吸引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管理。采取规划引导、市场运作、商户自治等方式,合理设置、有序管理经营场所和服务网点。依法规范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范围、权利和途径,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推进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区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执法一线下沉,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逐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执法体系。
16. 有关职责分工。与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昆明市呈贡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的审核报批、规划和资源保护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打造城市园林绿化精品
一是打造城市月季管养精品。1487株树状月季、42307.95㎡地被月季株株“高产”,收获市民点赞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肯定支持,全市各区园林绿化部门观摩学习“呈贡经验”。二是提升绿化美化水平。新增城市绿地15.81451公顷。建成立体绿化示范点2个,设置5组立体花坛。三是推进绿化景观项目建设。推进“世界春城花都”建设,建设花卉主题小游园2个,提升改造2个花卉主题公园,建设绿化喷雾设施道路,推进“一路一景”工作。四是强化园林绿化管理。继续推进“2018—2020年呈贡区辖区范围内部分绿地外包管养服务”、“2020至2022年(三年)呈贡区辖区范围内月季外包管养服务”等项目,促进问题整改、提升管养质量。
2. 规范市容市貌秩序
针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环境脏乱差及不文明行为进行宣传教育整改。通过疏堵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整治与宣传相结合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规范整治占用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加大宣传力度、管控力度、打击力度、处罚力度,持续加强对散发、张贴小广告的治理,根除城市“牛皮癣”。2020年共立案处罚占道经营、违法张贴小广告、损毁绿化带植被等市容市貌管理案件58起,罚款47900元。
3. 加强违法建设整治
一是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全面调查清楚辖区内违法违规建筑,分类统计、登记造册,绘制违法建筑地图。二是对我区内提出申请且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开展批后管理。三是开展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严格按照“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的要求依法拆除,共治理拆除100.42万平方米,完成率100%。
4. 抓好大气污染防控
一是加大道路洒水降尘、抑尘力度,平均每天出动35辆洒水车对全区约172条主干道进行不少于3次的洒水降尘作业,对工地周边适当增加作业频次。二是加强渣土行业监管,严查渣土违章运输行为,定期检查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消纳场,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会议。三是推广使用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截至12月,我区15家渣运企业共计429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均为新型智能环保渣土车。
5. 提升环卫作业水平
健全环卫作业市场化外包模式,严格考核制度,压实责任,落实环卫作业标准,按照《呈贡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生产质量量化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呈贡区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运作质量量化管理考核办法》,每周进行检查考核、评分,共组织考核48次,年内未发生市、区、媒体通报问责事件。加强城乡道路洗扫和市政环卫设施保洁,做好垃圾清运,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6.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一是高位统筹,明确责任。制定了《昆明市呈贡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二是完善分类设施建设。设置76个垃圾分类收集示范亭、16个垃圾分类箱体,9000余只分类垃圾桶、5000余只果皮箱。建成垃圾收集房173座,智能垃圾分类收集房2间,三是推行市场化试点运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加大对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建设昆明市首个家庭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试点。2020年共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共100余吨,转化生物柴油300余千克。试点工作得到了住建部城建司、市政府、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检查组一致好评。
7. 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
推进公厕建设,完成4座移动式公厕购置安装、1座固定式公厕新建任务;及时提升改造,完成9座城市沟槽式改造提升任务至达标,及时对损坏的公厕设施设备进行修缮。加强公厕管理,落实公厕“三无三有”管理标准,统筹开展常态化现场督查检查,实现公共厕所全达标。
8. 保障城市道路照明
认真履行“日查日检、夜查夜检”工作制,严格坚持“首时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积极推行“有路必巡、有损必修”,责任到人,分区划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保障城市道路照明正常运行。2020年辖区内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达99.99%,亮灯率达99.79%。
9. 规范户外广告设置
为营造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整治拆除违规户外广告设施104宗,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户外广告设施业主单位开展自检自查12次,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氛围,春节悬挂灯笼及中国结900余套;国庆节在主要路段灯杆上设置国旗100余套。加大创文宣传,设置创文灯杆道旗500余套,更换破损画面360余套,翻新宣传栏11块、画面更换11块。
10. 强化市政设施管养维护
加强日常巡查,合理制定维修方案,及时修缮破损路面、设施,修复市政道路车行沥青路面面积约23635.07平方米,修复人行道及无障碍盲道约9973.97平方米,路缘石、平缘石、树池石约1116.85米,更换人行道车档220根。组织开展桥梁检测,对锦绣大街洛龙河桥、梁王路北路桥等10座城市桥梁定期开展专业检测;对景明北路洛龙河桥、聚贤街新开河桥、春融东路新开河桥等15座城市桥梁开展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维护738个市政消火栓,对老旧、破损及零件缺失的进行漆化、维修作业。
11. 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充分发挥区委城管委办公室、区生活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区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督办、跟踪等职责,推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动,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攻坚决胜,持续助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形象。9月,在区委区政府、区创文总指挥部的领导下,区城管局积极响应、努力作为,狠抓生活环境整治,组织开展了14项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攻坚行动,全力做好“创文”迎检工作。10月以来,为深入巩固创建成果,强化常态长效管理,持续开展了市容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裸露垃圾全消除”、“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进一步优化了城市市容环境。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
2.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5506.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14.45万元,占总收入的97.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1.68万元,占总收入2.7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471.5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呈编办通〔2019〕67号文件,于2020年4月整合园林服务中心、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成立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无上年数据。本年新增创文迎检及重要会务保障重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经费预算项目200万元;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补助项目197.94万元;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项目591.36万元。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572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0.07万元,占总支出的20.25%;项目支出20513.29万元,占总支出的79.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9697.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呈编办通〔2019〕67号文件,于2020年4月整合园林服务中心、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成立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无上年数据。本年新增创文迎检及重要会务保障重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经费预算项目200万元;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补助项目197.94万元;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项目591.3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10.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7.6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迎接创文、七个专项检查增加日常公用费用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38.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71.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13.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459.6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呈编办通〔2019〕67号文件,于2020年4月整合园林服务中心、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成立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无上年数据。本年新增创文迎检及重要会务保障重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经费预算项目200万元;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补助项目197.94万元;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项目591.36万元。
项目名称 | 支出金额(单位:元) |
呈财行〔2020〕74号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 | 500,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市政桥梁检测 | 550,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补助 | 1, 979,463.65 |
呈财行〔2020〕74号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 | 5, 913,600.00 |
呈财行〔2020〕74号城管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采购 | 238, 350.00 |
呈财行〔2020〕74号政府采购办公设备 | 29, 709.00 |
呈财行〔2020〕74号“十四五”规划编制费用 | 210,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市政消火栓维护管养 | 236, 160.00 |
呈财行〔2020〕74号高铁南站隧道站房管理及设施维护 | 152, 654.64 |
呈财行〔2020〕74号对呈贡区违规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整治拆除 | 21, 850.00 |
呈财行〔2020〕74号对呈贡区公益广告的宣传设置 | 159, 971.00 |
呈财行〔2020〕74号春节、国庆节日氛围营造 | 163, 882.00 |
呈财行〔2020〕74号办公用房租赁费及物管费 | 618, 914.31 |
呈财行〔2020〕74号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网格化案件处置 | 1, 790,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洗手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资金 | 252,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门卫经济补偿经费 | 38,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法律顾问服务费 | 80,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安全专项规划经费 | 80, 000.00 |
呈财行〔2020〕74号创文迎检及重要会务保障重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经费 | 2, 000,000.00 |
呈财行〔2020〕75号法律知识及业务知识的轮训 | 50, 000.00 |
呈财行〔2020〕75号违法违规建筑治理 | 900, 000.00 |
呈财行〔2020〕75号采购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 | 99, 613.00 |
呈财行〔2020〕75号城管人员执法装备 | 120, 600.00 |
呈财行〔2020〕75号城市管理工作辅助用车服务 | 4, 200,000.00 |
呈财行〔2019〕75号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采购 | 85, 680.00 |
呈财行〔2020〕75号执法办案补助工作经费 | 3, 936,666.73 |
呈财行〔2020〕75号呈贡区渣土场监测管理项目 | 298, 000.00 |
呈财行〔2020〕75号建设项目安全鉴定、面积测绘、造价评估费用 | 159, 522.05 |
呈财行〔2020〕75号2016年政府采购执法电动车尾款 | 26, 000.00 |
呈财行〔2020〕75号路灯管理维护费 | 91, 651.48 |
2018年乡镇镇区公厕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 490, 000.00 |
2019年城镇公厕建设市级补助资金 | 200, 000.00 |
2019年第一批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 | 160, 399.28 |
2020第一批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 591, 713.98 |
2020年度城镇公厕建设省级补助资金 | 980, 000.00 |
百湖城市景观石设置 | 486, 640.00 |
拨付2018年第二批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 | 30, 242.94 |
彩云路(呈贡段)月季栽植提升项目 | 1, 333,575.26 |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应急经费 | 224, 283.57 |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费用 | 51, 538.40 |
呈贡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213, 074.76 |
呈贡区旧垃圾填埋场看守人员李进有、艾桂英经济补偿金 | 46, 440.00 |
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A级)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A级) | 200, 000.00 |
城市公共厕所省级补助资金(旱厕消除) | 200, 000.00 |
城市景观亮化服务外包费用 | 433, 333.00 |
城市垃圾处理费 | 1, 001,600.00 |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奖代补专项经费 | 860, 000.00 |
党建文化公园建设及运营经费 | 1, 084,944.85 |
滇池流域及补水区旧垃圾填埋场治理及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 | 32, 069,443.40 |
段家营垃圾填埋场管理维护费 | 62, 867.00 |
房屋及场地管理经费 | 450, 000.00 |
更换补植枯死植物 | 1, 803,316.62 |
公厕管理维护费 | 6, 716,228.99 |
公厕建设费用 | 3, 663,394.99 |
公园管理经费 | 9, 177,500.00 |
环卫代收生活垃圾费返还工作经费 | 107, 457.74 |
环卫工人过节补助费专项经费 | 69, 040.00 |
环卫工人过节费 | 155, 000.00 |
环卫机械运行费 | 1, 610,405.50 |
环卫停车场运行费用 | 507, 085.93 |
环卫指挥平台维护运行费 | 9, 089.00 |
街头绿地小游园绿化景观提升改造 | 1, 000,000.00 |
垃圾处置 | 11, 832,738.99 |
路灯管理维护费 | 1, 018,607.86 |
绿化管养项目 | 7, 894,236.64 |
缪家营苗木基地管理经费 | 800, 000.00 |
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市场化运行费用 | 64, 565,287.44 |
日常管理经费 | 488, 710.50 |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费用 | 6, 475,520.20 |
文明卫生监督岗经费 | 890, 350.00 |
辖区立交及重要道路、节点增植开花植物专项资金 | 2, 689,649.28 |
鲜花摆放 | 1, 537,636.50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环卫设施应急消毒工作费 | 84, 974.15 |
雨季植树项目 | 57, 712.63 |
园林绿化市场化管养 | 15, 000,000.00 |
园林绿化以奖代补资金 | 446, 000.00 |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城市公共厕所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350, 400.00 |
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和欢迎接创文清扫保洁工具 | 30, 179.00 |
合计 | 205132906. 26 |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0%。与上年对比增加18796.9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呈编办通〔2019〕67号文件,于2020年4月整合园林服务中心、区城市道路照明管理服务中心、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新成立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无上年数据。本年新增创文迎检及重要会务保障重点道路、市政设施维护管养经费预算项目200万元;20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补助项目197.94万元;市政道路、桥梁、市政设施设置维护管养项目591.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单位培训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25199.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97%。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任务支付的项目支出、支付人员工资及日常办公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23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支付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03万元,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相关费用;调整了车辆经费,属于作业车辆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2.84万元,减少8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84万元,减少85.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相关费用;调整了车辆经费,属于作业车辆计入“其他交通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城市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原昆明市呈贡区园林绿化局合并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故2019年决算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原园林绿化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原昆明市呈贡区园林绿化局相关经费由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支付,不再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因疫情原因减少大型培训、差旅费用等公用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的水电、办公、培训、差旅等方面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城市管理局资产总额10255.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2.56万元,固定资产8115.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20万元,无形资产4.9万元,其他资产311.6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8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739.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0.1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255.02 | 1602. 56 | 8115.92 | 0 | 6404.45 | 0 | 1711.47 | 0 | 220 | 4.9 | 311.64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1.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33301111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