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昆明市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昆明市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一、检查主体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科室:工业企业科
联系电话:67479819
二、检查对象
云南新源再生产业有限公司呈贡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
昆明可续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呈贡永益分公司
三、检查内容及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根据监管行业职能职责,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么716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技术规范》(2020年)《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2007年)有关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好行政督促指导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
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实地检查。
四、检查依据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么716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和《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技术规范》(2020年)《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2007年)等有关文件规定。
五、检查时限
检查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
六、公示方式
昆明市呈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对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后,按照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上自行录入检查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确保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维护监管执法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要求,如期按时完成年度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工作。
(二)要按照《昆明市呈贡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昆明市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做好检查工作结果公示。
(三)做好重点的专项监管行执法检查。主要是六个方面,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四)检查工作坚持勤俭节约,严格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假公私,严禁收受礼品、礼金,严格执行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