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工作实施计划
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昆明市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场监管领域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全面完成2021年部门联合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及方法
(一)检查内容
1.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
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6.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法
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和突出执法检查效果,结合报废机动车回收要求,执法监管力量薄弱、计划采取定期联合检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生态环境三家联动,企业积极配合的方法,开展阶段性、针对性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做到以问题为导向,及时解决问题。
三、工作要求及内容
(一)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
要切实维护监管执法计划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要求,发起部门联合国配合部门如期按时完成年度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联合监管行政执法计划工作。
(二)开展报废机动车联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专项检查
呈贡区报废机动车联合行政执法机构参照市级要求建立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呈贡区工业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呈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呈贡区生态环境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方案》,于2021年10月30前会同配合部门完成呈贡辖区核心内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检查。
(三)开展重点的专项监管行执法检查
1.回收企业符合资质认定条件情况;
2.报废机动车回收程序合规情况;
3.《资质认定书》使用合规情况;
4.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情况;
5.“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处置情况。
(四)开展对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情况的执法检查
开展年度行业执法检查,通过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秩序,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百姓安居乐业提供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呈贡区生态环境局和呈贡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三家联合对呈贡区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情及时在云南省统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实施。确保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完成,确保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