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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9-444056 主题分类: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9-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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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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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关于《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听证报告已经呈贡区司法局审查,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该征求意见稿起草单位联系。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161623室(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邮编:650500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18725115127

电子邮箱:496967343@qq.com

关于《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1929

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关于《昆明市呈贡区

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

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

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就《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举行了听证会。在会上直接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准备

202198日,我局在呈贡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额和确定规则,以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内容。2021913日,我局通过相同方式向社会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

(二)听证会召开

2021923日下午14点至16点,听证会在昆明市呈贡区上海东盟商务大厦A座16楼1608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5名,分别是鹿鸣、杨文勇、李稀梅(因事委托缪梅花参加)、王国成、李新贤;听证监察人共2名,分别是李俊美、耿蓉;决策发言人共2名,分别是杨体华、赵彤;记录人共2名,分别是杨若诚、杨娟。听证会由鹿鸣主持。

本次听证会共确定听证代表19人,包括人大代表2人(李劲松、尹翠莲),政协委员2人(蒋德盛、郭锦华)、利害关系人12人(刘昊、李云、曾丽、李云仙、何吴梅、谢丽红、陈磊、李俊杰、邓建辉、周志昌、方庐山、李彦红)、相关管理部门1人(李明勇)、上级部门1人(刘宏),法律工作者1人(曾如钰)。实到19人,请假0人。

会议按以下议程进行:

1.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

2.主持人宣读听证会纪律。

3.听证监察人根据核实的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是否准予召开听证会的监察意见书。

4.决策发言人就《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5.听证代表就《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和建议。

6.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说明或答复。

7.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作补充发言;听证委员进行合议。

8.主持人对本次听证会进行总结,归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9.听证监察人对本次听证会的举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二、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会议期间,19位听证代表就《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提问,并就听证事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每位代表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提出问题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主要有:

(一) 肯定方面

听证代表认为《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契合呈贡的辖区实际,具有规范性、可操作性,可以实施。

(二) 建议方面

听证代表建议:一是呈贡区烟草专卖局加大对无证经营和假私非烟的打击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二是建议《规划》具有前瞻性,明确许可证的控制总量。三是建议缩短对幼儿园周边以及大型商业区的距离范围限制界定。四是建议将集体企业纳入不受距离限制范围。

下步我们将根据代表们提出的以上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和完善该方案,以便按程序上报审批,确保呈贡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按期落地实施。

三、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各位代表切实站在各自工作岗位、结合呈贡区发展实际发言,对《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主要作了以下解释和答复:

1.建议设置呈贡辖区许可证总量的问题。因呈贡属于新兴发展区域,根据当前人口数量、人均卷烟消费条数只能对许可证总数进行初步估算,如照此设定呈贡辖区许可证总量缺乏有效依据。根据《规划》第九条的规定“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的大型集贸市场或辖区内的重点区域,因管理需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限制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不再增设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烟草制品零售点限制的区域和数量,应当事前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对于大型农贸市场、商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未来卷烟经营饱和情况,如需设定限制数量,将会照此规定进行公示。

2.建议将集体企业纳入不受距离限制范围的问题。《规划》第十一条载明的不受距离限制的申请主体,为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的规定情形,将集体企业纳入不受距离限制范围于法无据。

3.建议对商业区缩小距离限制的问题。此问题答复同“1”。

4.建议加大对涉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的问题。我局将继续通过开展卷烟销售保卫战、卷烟市场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犯罪,同时加强对持证零售户的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共同营造良好的卷烟市场环境。

5.建议缩短对幼儿园周边不予许可的范围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中小学、幼儿园周围是指上述机构进出通道口向外延伸一定距离的区域”的标准,根据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对辖区幼儿园周边卷烟零售许可证管理的工作意见,幼儿园参照当地合理布局规划中对“中小学校”向外延伸的距离进行认定,因此应当执行100米的距离范围。

6.建议对低价售烟行为加大检查力度的问题。当前,各地卷烟持证户成立了客户诚信互助小组,对于低价售烟行为由小组公约进行规范。如发现低价售烟行为,可以提请小组召开会议对低价售烟持证户进行处理。

7.建议对长期关门不经营的持证户进行清理的问题。对此类持证户,我局将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至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8.咨询对27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持证户到期后的处理措施。此问题交由听证委员合议后答复。后经听证委员合议,对27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业态类型现有持证户到期后将不予延续。

9.咨询水果摊能否办理许可证的问题。申请人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准备申请材料,且经实地核查后符合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即可办理许可证。

10.咨询新建小区能否办理许可证的问题。此问题答复同“9”。

11.建议加大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频发场所(如酒吧、餐馆等)的检查力度。我局将继续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卷烟无证经营户的清理力度,维护辖区卷烟市场秩序。

12.建议加大对假烟的查处力度。此问题答复同4”。

四、对听证代表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在听证会上已就19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了陈述和答辩。采纳情况如下:

1.建议设置呈贡辖区许可证总量的问题:不采纳。

2.建议将集体企业纳入不受距离限制范围的问题:不采纳。

3.建议对商业区缩小距离限制的问题:不采纳。

4.建议加大对涉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的问题:采纳

5.建议缩短对幼儿园周边不予许可的范围的问题:不采纳

6.建议对低价售烟行为加大检查力度的问题:不采纳

7.建议对长期关门不经营的持证户进行清理的问题:采纳

8.建议加大对无证经营卷烟行为频发场所(如酒吧、餐馆等)的检查力度:采纳。

9.建议加大对假烟的查处力度:采纳。

理由及意见已在前面详细论述,此处不再重复。我们将及时修改完善《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征求意见稿)》后尽快组织上报审批。

昆明市呈贡区烟草专卖局

                                20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