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水库库尾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拟审批《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水库库尾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水库库尾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水库库尾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洛龙街道白龙潭村
建设单位:昆明市呈贡区水务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体工程为水库清淤工程,本次清淤沿着白龙潭水库库尾及右岸进行,清淤总长约736.423m,清淤面积 4.26h㎡,辅助工程包括临时翻晒场、施工道路、施工机械临时摆放区等临时工程,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施工供电设施,储运工程主要是场内外交通,环保工程包括各个环境要素污染治理工程。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阶段 | 主要内容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 (2)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 (3)对于施工过程冲洗施工机械、车辆表面泥砂产生的废水,在项目施工场地设置1个沉砂池(体积不小于10m³),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运输道路的降尘洒水,施工生产废水不外排; (4)含水量较高的淤泥通过输泥管道运至临时翻晒场内,采用土工管袋进行脱水; (5)脱水固化系统末端设置沉砂池收集尾水,尾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和周边绿化。 |
运营期 | 本工程的实施将使得白龙潭水库的内源污染影响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减少外源性污水汇入库区,加强监测及时了解库区水质状况,根据水质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采取封闭式施工,在工地周围应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并严禁在挡墙外堆放施工材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2)施工道路路面需进行必要的硬化处理。出现破损及时清理和修补,保持场区工程道路平坦; (3)运输车辆加蓬盖、装卸场地在装卸前应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至路面; (4)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5)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 (6)施工过程,洒水使作业区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7)地表干燥时,应对施工场地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行车路面定期进行洒水清扫; (8)运输车辆采取限速和出入时清洗轮胎带泥的措施,减少扬尘。 |
运营期 | 项目清淤工程完成后,白龙潭水库底泥整治后在其运行发挥效益期间,本身并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不利影响。 | |
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 (2)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 (3)选用低噪声型施工设备和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控制噪声污染的目的; (4)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因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5)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过程中低速行驶、禁鸣。 |
运营期 | 项目清淤工程完成后,白龙潭水库底泥整治后在其运行发挥效益期间,本身并不排放污染物,不会对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施工期 |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土方开挖产生的土方、建筑垃圾,清淤工程产生的底泥,施工营场地的生活垃圾依托白龙潭公园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临时翻晒场及输泥管道、排水管网场地平整、开挖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等均运往汤池木希村消纳场处置。 采用泵送施工将清淤土方运送至翻晒场进行压滤脱水及沉淀处理,处理后运至汤池木希村消纳场进行处置。 |
运营期 | 项目运营期建设单位加强库区管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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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一、植物保护措施 (1)清淤工程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破坏项目所在区域的植被; (2)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临时占地范围,进行地表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3)及时处理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和施工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占压土地; (4)严格执行施工规划,不得随意扩大作业面; (5)施工完成后,对于临时占用的施工道路植被恢复原状。 二、对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1)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使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2)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高噪声施工,减少对于周边动物的扰动,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鸟类、兽类、鱼等野生动物; (3)施工后及时清除建筑杂物、弃渣、弃土,并运出现场; (3)强化宣传和教育力度。 三、水生生态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科学管理,在确保施工质量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 (2)不得随意丢弃清淤和施工废渣,集中收集堆放,运送到指定弃方处;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利用涉水作业之便炸鱼、电鱼、用小眼网捕捞野生鱼类。 四、底泥扰动影响范围控制措施 (1)降低水位施工,不进行水下作业。 (2)清淤期间,在挖泥周围附近布设水质监测点,严密监测水体中的SS指标变化,依据试验数据,实时反馈和调整开挖速度。 |
运营期 | 施工道路临时占地,生态恢复将需要一定时间,需设置人员长期、专业的管理和维护,以恢复其原有生态景观。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7月9日-2021年7月22日,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福宜高速公路拌合站被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650500
《昆明市呈贡区白龙潭水库库尾清淤及环境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