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司法局关于行政复议案件辅助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法律服务,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20万元/年。
二、预算资金来源: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2040699,区级办案业务(基层)经费2040604。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E0102,目录名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根据《云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昆明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办理呈贡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承接主体所提供的服务,需满足昆明市呈贡区司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并指定稳定团队为区司法局服务,按时按质完成符合区司法局要求的工作。同时,承接主体需确定1名工作人员,专职辅助办理呈贡区行政复议案件。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和资质: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2.近3年来与区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签订过法律顾问合同,并为之提供法律服务不少于2年;3.熟悉区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国有企业工作规则,对党委和政府工作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具有一定处理经验,并能够及时提供法律意见;4.根据呈贡区5年来行政复议工作实际,优先从擅长行政管理及行政执法、土地房屋拆迁和城中村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向的律所中进行选择;5.承接主体指定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并应拥有办理区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相关经验。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8月13日17:00前将服务方案或法律服务合同报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指导监督科(联系电话:左廷禹 0871-67477056),区司法局将从报名的律所中选取为办理呈贡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的承接单位。
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
2021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