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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7-43082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7-29 14:22
名 称: 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对辖区道路设置维护地名标志牌及临街门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文号: 关键字: 呈贡,民政局,辖区,道路,设置

呈贡区民政局关于对辖区道路设置维护地名标志牌及临街门牌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发布时间:2021-07-2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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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的通知》(昆民通〔2016〕74号)、《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呈贡区民政局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呈贡区道路设置维护单立柱地名标志牌及临街门牌。

一、预算资金:13.21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呈贡区民政局年初预算,事业发展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314301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A2004,目录名称:城市管理辅助性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1.对呈贡区(含大渔、马金铺街道)1321块单立柱地名标志牌损坏,进行维护修复。

2.按照《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的通知》(昆民通〔2016〕74号)文件要求,设置呈贡区地名标志牌。

3.按照《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要求,设置呈贡区临街门牌。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符合《昆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的通知》(昆民通〔2016〕74号)、《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的要求,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1.设置安装服务工作拟从2021年8月1日开始至2023年7月30日前结束。

七、购买方式

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并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办理。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人:李瑞敏  联系电话:67475276 6747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