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关于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春融东路以东,春融街与景明北路交叉处
建设单位: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康复住院综合楼 2 栋、门诊中心 1 栋、康复医疗 中心 1 栋、医技楼 2 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其 中污水处理站、医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依托昆明医科大学- 3 - 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现有工程。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76085.32m2,总建筑面积为225300m2,设置床位 1200 张,最大日接诊人数 5000 人,为三级专科医院。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项目 | 阶段 | 主要内容 | 预期效果 |
水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 (2)项目施工期主要道路采用砼硬化路面,场地四周将敷设排水沟(管),并修建1个容积不小于15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可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建筑材料的冲洗等。 (3)项目施工期设置1个容积不少于4m3的化粪池,施工人员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春融街污水管,项目方须向管理部门办理临时排水许可证。 (4)项目在施工场地设置1个容积为112m3的初期雨水沉淀池,施工场地内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沉淀池中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项目施工区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申请《临时排污许可证》后,按排水管理部门指定的排水方式及排放口进行排放 |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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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 | (1)项目内实行雨污分流制。 (2)设置一体化隔油提升设备三台,15m3/h隔油提升设备两台,30m3/h隔油提升设备一台;用于处理餐厅含油废水。 (3)设置5个化粪池,总容积不小于530m3,用于预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预处理的废水通过地下预留通道将废水送至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法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通过现有废水总排口排入春融东路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洛龙河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 (4)化验室设置1个容积为1.5m³的预处理池,用于预处理化验室产生的酸性废水。 (5)定期对污水管网进行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加强用水管理,提高员工的节水意识。 (6)储存备用次氯酸钠消毒剂,当污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将机械投加消毒剂切换为人工投加消毒剂,并进行人工搅拌,以确保外排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指标达标。 (7)项目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235m³的事故池,用于收集和预处理事故状态下项目产生的废水。 | 废水经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G/T31962-2015)中表1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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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2)根据《昆明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建设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5m的遮挡围墙,围墙应用标准板材或砖砌筑,砖砌筑应该粉刷涂白,封闭严密,保持整洁完整。 (3)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降低空气中扬尘含量、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减轻扬尘影响。建设工地周围围挡顶部设置1套喷淋系统,以进一步进行洒水降尘。 (4)根据《昆明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合场地或拌合站,减少搅拌扬尘的产生。 (5)对散体材料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防止施工中产生的尘土飞扬及废弃物、杂物飘散。 (6)建设工地出入口10m2内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过水池、沉淀池、过滤池;运输渣土、建材的车辆必须进行冲洗后出场。 (7)建设工地车辆拉运建筑材料或散体建材时,车辆应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 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 |
运营期 | (1)项目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2)项目化粪地埋封闭,依托污水处理设施格栅间、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消毒池、生物接触氧化池进行尾气收集,尾气收集管末端分别设置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1.2m高的排气管呈无组织排放。日常加强设备管理,并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异味;制药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定期检查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定期对各处理池污泥进行清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 中的相关要求。 (3)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设置在地下一层,并设在封闭独立房间内,对病理性医废使用专用的封存袋打包密封收集存储,收集袋口出用胶带封口存放,其余医废均按要求使用专用的周转箱或者锐器盒存放,医废清运周期<48h,减少医疗储存中恶臭物质的产生与散发。 (4)生活垃圾收集桶尽量使用加盖的收集桶,收集的垃圾暂存于垃圾房内,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5)餐厅排放的油烟喝非甲烷总烃烟经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油烟管经1#住院楼的内置烟道排至医技楼的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5m。 (6)实验室废气采用高强度紫外线消毒灯进行消毒。实验室产生废气的操作主要集中在通风柜或生物安全柜,独立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实验废气经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对气溶胶废气进行过滤吸附处理,处理后引至医技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15m。 (7)备用发电机位于地下室,由于发电机只有在停电时使用,污染物经发电机废气管道引至1#住院楼楼顶排放。 (8)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排管道引至室外地面高度大于2.5m的绿化带内排放,不正对着建筑。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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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期 | (1)严格执行昆明市政府72号令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2)选用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将产噪大的设置远离白龙潭紫岫院,优化工期。 (4)中考、高考前七日内和中考、高考期间的18时至次日8时禁止施工。 (5)施工过程中,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尽量将施工机械布置于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同时,施工过程中尽量分散布置施工机械,避免设备噪声叠加影响保护目标。 (6)装修期间,块材等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施工现场不大声喧哗,建筑物资轻拿轻放,不从上往下扔东西,并做好施工中的计划调控。 (7)按照《昆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 8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 达到《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运营期 | (1)各噪声设备在选型上尽可能选择低噪声型。平时要加强对各噪声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良好运转,减轻运行噪声强度。 (2)水泵及发电机等产噪声设置安装减震垫,并设置于全封闭结构的房间内; (3)风机进出口安装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减振基础、加装减振垫、采用弹性支撑或弹性连接减少振动,主要降低振动产生的低频噪声; (4)加强项目区管理,规范看诊的操作流程、并设咨询处由专人指导病人就医,禁止在医院内高声喧哗等行为。 (5)加强医院进出车辆的管理。医院内汽车禁止鸣笛,改善医院内行驶道路状况。除救护车及急诊病人用车外,应限制医院进出机动车车辆。 | 噪声贡献值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 |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施工期 | (1)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集中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不得随意丢弃。 (2)项目产生的弃土运送至昆明市指定合法弃土场,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不得超载,防止渣土散落,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设置防尘布覆盖,并在项目出入口附近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另外对临时回填土堆场要加强管理,及时洒水抑尘。 (3)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第58号令《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运输处置过程应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58号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昆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11]88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4)建设过程中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使建设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较低限度,做到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固废处置率100% |
运营期 | (1)医院设置若干个带盖式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带盖式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做到日产日清。 (2)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光消毒灯管、废药物和药品、化验室废液分别采用符合规范的容器收集、标识后暂存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呈贡医院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3)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和一体化隔油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处置。 (4)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理。 | 固废处置率100% |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月21日-2021年2月3日,建设单位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官网进行了环评报告全本公示。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七、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Email:cgepb@vip.sina.com
电话/传真:0871-67484816
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下沉广场呈贡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C16窗口
邮编:650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