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呈贡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35086号提案的答复
罗文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小营社区土主庙修缮经费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营土主庙始建年代不详,据庙内存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立《本村土主庙常住功德碑记》载“土主庙创自前人”可知,庙建于清以前,现存建筑为清代所建。该庙坐西南向东北,三进八天井布局,占地862平方米。2011年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主动做好修缮设计指导和审批
为做好小营土主庙保护修缮工作,我局主动对接马金铺街道,邀请省市文物专家对小营土主庙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和修缮方案的评审论证,并以《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马金铺街道小营土主庙修缮工程勘察设计修缮方案〉的批复》(呈文旅复〔2020〕2号)进行批复同意修缮。
(二)主动做好业务指导,确保修缮质量
为保证小营土主庙修缮质量,修缮过程中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小营土主庙修缮施工进行现场查看和修缮业务指导,对修缮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咨询省考古所古建研究室到实地查看指导,及时排除问题,确保修缮顺利实施。
(三)检查巡查,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每个季度对各街道文物点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6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四)积极协调争取修缮经费补助
按照《昆明高新区东区(马金铺片区)文化管理职能剥离移交呈贡区协议》移交,依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度假)区社会管理职能剥离移交的实施意见》中“涉及投资报建,项目审批的事项不作移交”和《昆明市开发(度假)区社会职能剥离移交事项清单》移交内容“文物保护和监管,综合管理博物馆业”,仅明确移交事务为文物保护和监管,文物修缮属于投资报建,该事项未移交。因此,呈贡区无法将该修缮项目补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
小营土主庙修缮工程量、资金量都比较大,为支持社区修缮工作,我局积极对接市文物局争取市级补助资金。同时,积极对接协调高新区管委会,并书面发函至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建议由街道以经费补助请示书面报请高新区管委会予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主动对接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及时邀请专家对原状彩绘保护方案论证会和彩绘方案审批。并继续做好施工过程中指导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呈贡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