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投诉问题D2YN202105050052办理情况公示表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5050052。投诉人反映:1.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惠兰园小区生鲜超市和小区东门周边的餐馆油烟和噪声扰民,餐饮废水直排小区污水管;2.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附近河道水体黑臭、河道旁堆存少量垃圾。 |
核实情况 | 呈贡区高度重视,2021年5月6日,由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和呈贡区水务局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办事处分别对投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结果如下: 1.投诉人反映的“1.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惠兰园小区生鲜超市和小区东门周边的餐馆油烟和噪声扰民,餐饮废水直排小区污水管;”问题部分属实。经核实,呈贡区惠兰园小区生鲜超市和小区东门周边共有餐饮服务经营户4家,分别为:呈贡开宇小吃店、昆明市呈贡区蒋权食品店、呈贡胜胜小吃店和昆明呈贡老沈小吃店。其中昆明市呈贡区蒋权食品店和呈贡胜胜小吃店主要经营蒸包子,经营过程中无油烟产生,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昆明呈贡老沈小吃店主要从事煮品经营,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隔油成渣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油烟经配套安装的2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呈贡开宇小吃店存在露天占道经营行为,露天炸制马铃薯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露天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该店厨房未配套设置隔油沉渣设施,餐饮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投诉人反映的“2.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附近河道水体黑臭、河道旁堆存少量垃圾。”问题不属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附近河道”实为洛龙河。根据《昆明市河长制水质监测月报》显示,自2019年以来,洛龙河黑白龙潭交汇处(市控断面)平均水质稳定维持在地表Ⅱ类水,江尾下闸(国控断面)平均水质稳定维持在地表Ⅲ类水。现场检查时,洛龙河水体清澈,未闻见明显异味,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附近河道水体黑臭”情况。 洛龙河河道及周边保洁管护采取外包方式,,由保洁管护云南林韵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统一负责对河道及周边进行保洁管护,每天均安排保洁人员对河道及周边开展保洁管护。现场核实时,该公司保洁人员正在开展保洁河道保洁作业,现场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河道旁堆存少量垃圾”情况。 检查发现的问题:呈贡开宇小吃店存在店外占道经营行为,餐饮废水未经隔油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其露天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产生的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
办理情况 | 针对呈贡开宇小吃店经营过程中油烟和噪声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的问题,做以下处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对呈贡开宇小吃店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昆呈环责改字〔2021〕11号),要求呈贡开宇小吃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和油水分离装置的整改工作,在该店完成整改工作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
办理单位 | 呈贡区人民政府 |
主要工作成效 | 2021年5月8日,对呈贡开宇小吃店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时,该店因受场地限制等因素影响,不能通过整改达到规范经营的要求,该店店主已自愿放弃经营,计划另行选址规范经营。检查时,该店已停止经营使用,店铺外液化气灶设施已拆除,彻底消除油烟、噪声污染隐患。 2021年5月8日、5月10日,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多次组织人员力量对洛龙河河道及水质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现场检查时,洛龙河水体清澈,未闻见明显异味,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附近河道水体黑臭”和“河道旁堆存少量垃圾”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于5月8日对洛龙河彩云中路与石龙路交叉口立交桥前后各2个点位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两个采样点水质均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邵永强 ,0871-674945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