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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7-426100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5-10 09:00
名 称: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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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发布时间:2021-05-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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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唱支山歌给党听”——昆明市呈贡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二十届“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活动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唱支山歌给党听” ——昆明市呈贡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二十届“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活动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三、预算资金来源

从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2033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四、购买服务目录

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302,目录名称: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组织与承办。

五、主要内容

负责昆明市呈贡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二十届“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活动的演出会场主题背景设计、舞台布置、音响设备落实、合唱队伍调度、总体协调、奖牌制作、评委邀请、节目单制作、统分表制作等工作。

六、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七、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云岭先锋颂”合唱比赛的要求,在工作时限内完成相关设计小样及相应物品的准备和制作。

(二)服务方在开展合唱前,需完成对舞台及相应设施的搭建和设备的调试,完成整场合唱比赛总体协调运作。

(三)服务方在合唱比赛结束后,需配合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完成后续相关事宜。

九、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执行相关事项。

十、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王胤 联系电话:67490819)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