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项目评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等规定,根据2020年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呈贡区2021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单位性质:国家机关
二、预算资金及来源:预算资金54万元,从呈贡区财政局2021年土增税清算项目中列支。预算单位编码为119001,预算功能科目名称为“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三、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目录代码:E1401,目录名称: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对呈贡区2021年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提供服务。预计评审项目共7个,允许兼投但不能兼得,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纳税人名称 | 项目名称 | 销售收入(万元)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备注 | |
1 | 云南实力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 实力心城小区 | 216397.93 | 3个 | 按3个项目清算 |
2 | 云南浙商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东盟森林小区 | 26004.31 | 1个 | 按 1个项目清算 |
3 | 昆明春都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惠景园小区 | 251469.54 | 1个 | 按 1个项目清算 |
4 | 昆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滇池明珠广场 | 132737.18 | 2个 | 按2个项目清算 |
5 | 云南春城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 新南亚二期 | 34224.50 | 1个 | 按1个项目清算 |
6 | 中交昆明置业有限公司 | 昆明中交城 | 160000.32 | 1个 | 按1个项目清算 |
7 | 昆明花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斗南江云花卉配套用品博览中心 | 50917.36 | 1个 | 按1个项目清算 |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项目工作按要求实施。
五、承接标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能力的单位;
4.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履约记录;
5.具备资质、社会信誉好、有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业绩的社会中介机构优先。
六、服务期限: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在2021年度内完成。
七、购买方式: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的社会中介机构于2021年5月7日17:00前将评审方案报呈贡区财政局预算和绩效管理科(联系电话:符易芃 67479843),区财政局将从报名中介机构中选取参与此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的单位。
呈贡区财政局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