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D2YN202104100022号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表
公示单位: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投诉问题 | 受理编号:D2YN202104100022。投诉人反映:位于昆明市呈贡区联大街481号祥盛园小区至牛头山之间的四家露天厂房,于早八点至晚十点切削金属废品并倾倒原料,产生的噪音和灰尘扰民。 |
核实情况 | 呈贡区于4月11日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办理情况 | (一)现场核实情况 呈贡区高度重视,4月11日,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牵头,组织乌龙街道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投诉人反映的“位于昆明市呈贡区联大街481号祥盛园小区至牛头山之间的四家露天厂房”,实际为联大街481号翔盛园小区至牛头山之间有5家厂房,分别为呈贡中闽建筑设备租赁站、赵凯强钢管租赁站、昆明呈贡华丰机械设备租赁站、呈贡诚隆建材租赁站、中闽创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该五家厂房均为钢管租赁站,主要从事钢管、脚手架、金属扣件等建筑材料的租赁服务,存在对钢管切割的行为,不存在切削金属废品并倾倒原料的行为。各租赁站营业时间为8:00-12:00,14:00-18:00。18:00以后偶尔会有运输车辆进出厂房情况。在装卸和车辆进出过程中产生偶发性噪声和扬尘,影响周边住户。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五家钢管租赁站经营中,在装卸和车辆进出过程会产生偶发性噪声和扬尘,存在影响周边住户的隐患。在钢管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会影响周边住户。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 邵永强 整改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下达行政建议书要求呈贡中闽建筑设备租赁站、赵凯强钢管租赁站、昆明呈贡华丰机械设备租赁站、呈贡诚隆建材租赁站、中闽创供应链(云南)有限公司5家钢管租赁站: 1、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禁止在场地内进行物料切割等产生高频噪声的生产活动行为。 2、合理安排经营活动时间,禁止在中午12:00至14:00以及夜间22:00至次日早晨8:00时间段内从事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消除噪声污染隐患。 3、强化经营活动中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物料装卸过程做到轻取轻放,确保正常开展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消除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和扬尘污染隐患,杜绝扰民情况发生。 (四)现场复查情况 2021年4月13日、4月15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进行了现场复查,该区域厂房已停止钢管切割行为,无切割噪音产生。厂房四周设有喷淋设备,有效减少了扬尘产生,避免灰尘扰民。 |
办理单位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
主要工作 成效 | 接到投诉件后,我区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项目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及时办理。下一步,将对该片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巡查,确保各租赁站严格在作业时间内进行各项作业,噪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噪声、扬尘扰民。同时举一反三,对类似钢管租赁服务行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公示说明 | 现将该投诉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呈贡分局。联系人员及电话:邵永强,0871-674945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