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公告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公告
(2021)1号
一、项目编号:4530121JH202100007
二、项目名称:呈贡区辖区范围内道路绿化第二轮市场化外包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博弈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汇四街11号301房
被投诉人:昆明市呈贡区市政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西路732号新区管委会三楼
被投诉人:云南建林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路中段广福城A11-2幢12a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参与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 “呈贡区辖区范围内道路绿化第二轮市场化外包管养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云建招字〔2021〕第12号)” 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采购活动,因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而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了投诉,在调查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作出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 投诉事项1: ①《结果公示》“废标原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要求,形式与响应性评审不通过”;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将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作为资格条件;投诉事项3:招标文件内容不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方式”;投诉事项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技术服务部分各项评分因素对应的分值未细化未量化;投诉事项5: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技术服务部分,将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自主持有绿化浇灌车辆、割草机、绿篱机、割灌机、油锯等设备及对应设备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分因素;投诉事项6:招标文件关于本项目甲方现有设施设备的种类数量、租赁费用、进场如何接收甲方原有设备、退场如何处置甲方原有设备等条款未明确,直接导致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无法计算采购人现有设备的租赁成本、运行维护成本、管理费用成本。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事实,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3、4、5、6不成立,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另查,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评分标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以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或者昆明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