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民政局养老服务2020年度预算 支出绩效自评
呈贡区民政局养老服务2020年度预算
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严格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高龄老年人保健市级补助预算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91号)及《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呈财社[2020]9号)文件要求,按时完成80岁以上高龄保健补助审批发放工作。
2、根据《昆明市呈贡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社[2020]9号),做好对已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的审批及补助工作。
3、按照市级昆老办[2016]29号文件要求,《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0]189号)做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补助工作。
4、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方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二、项目执行情况
1、80岁以上高龄保健补助标准:80周岁至89周岁的高龄保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元;90至99周岁的高龄保健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20元;百岁以上的长寿补助标准每人每月500元。2020年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及百岁以上的长寿补助支出304.396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标准:购买服务①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和全护理的散居“三无老人”、市级以上劳模,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内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年满70周岁且在本区内无子女照顾的重度残疾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ƒ年满80周岁的空巢老人,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运营补助老年人300以上的社区按5人配备;老年人300人以下的按3人配备,补助经费按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2020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及运营补助支出201.849万元。
3、根据昆老办【2016】29号文件要求,对建成使用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由市、县及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补助,每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2.4万元运营经费,按照市县(区)级比例承担,一板快3:7比例承担。2020年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支出50.4万元。
4、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众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省市配套资金96万元;春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食堂搬迁重建经费补助50万元;春融社区老年活动中心20万元、柏枝营社区老年活动中心20万元。回回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区级配套资金24万。
三、资金来源情况
1、区级配套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市承担30%、区承担70%。(昆财社[2020]189号)、呈财社[2020]9号。
2、下达2020年高龄津贴省级专项资金。(昆财社【2020】48号】)
3、下达2019年度市级结余结转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昆财社【2020】64号】)
4、下达2018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费资金。(昆财非税【2018】44号】)
5、彩票公益金(呈财非税【2020】8号)
6、下达2019年彩票专项公益(第二批)。(按照呈政复【2020】240号文件执行)
7、《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社【2020】9号)
四、资金使用
1、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等评估完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评估情况下拨补助运营。
2、严格按照标准给以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及百岁老年人津贴补助,在规定时间发放到老人手里。
3、按文件规定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到相关街道。
4、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5、地方本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五、管理措施
认真落实老年人的各项优待政策,严格按照标准给以各项补助。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对日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把关,认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上报使用情况。严格按照补助资金的用途使用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做到账实相符,账目清楚,未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六取得成效
把惠及老年人的优待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高龄老年人的关爱。提高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品质,让他们老有所乐、老有所养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2021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