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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2-36851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05 10:33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村庄污水截污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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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村庄污水截污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2-05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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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水务局

你单位所报《昆明市呈贡区村庄污水截污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现就有关环保要求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呈贡区斗南街道小古城社区、殷联社区(殷联村)、江尾社区,乌龙街道上可乐社区、下可乐社区、三岔口社区、七步场社区,龙城街道古城社区,雨花街道回回营社区,共计9个社区11村庄。建设内容9个社区(11村庄)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新建污水管道21905m,检查井784 座,溢流井75座,污水提升泵站4 座,危废暂存间等。主项目总投资5767.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3.42万元,占总投资的4.22%

根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村庄污水截污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呈贡〔20211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污染。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提升泵站蓄水池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NH3H2S蓄水池通过采用密闭地埋,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排放确保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即NH3 排放浓度≤1.5mg/m3H2S 排放浓度≤0.06mg/m3

三、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提升泵站水泵噪声设备夜间不运行)。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阻隔措施,确保厂界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即:昼间≤60dBA),可乐社区污水提升泵站厂界昼间噪声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即:昼间≤70dBA)。

四、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污水管网污泥、废机油,其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污水管网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后运至昆明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处置;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规定。

、《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项目建设要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项目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

、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否则,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