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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102-367146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2-01 11:20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 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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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 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1-02-01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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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水务局

你单位所报《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现就有关环保要求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昆明市呈贡区马料河(呈贡段)、洛龙河(呈贡段)、捞鱼河(呈贡段)以及松茂水库。建设内容包括以上河段及松茂水库的水安全整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景观水文化提升,以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具体为:河道整治工程总面积1.11hm2,景观绿化工程总面积36.46hm2道路、广场、照明、服务设施、景观小品等设施工程总面积3.34hm2。项目总投资4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5万元,占总投资的1.68%

根据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对<昆明市呈贡区松茂水库及入滇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美丽河湖)建设项目>的技术评估意见》(昆环评估意见 呈贡〔202020号),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良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述工程内容、规模、功能、环保对策措施建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表土临时堆场及淤泥干化场雨天排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排入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废水为马料河(呈贡段)和捞鱼河(呈贡段)2公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分别排入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和捞鱼河污水处理厂。

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间,通过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适时洒水抑尘,对易起尘物料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进行密封遮挡,淤泥干化后尽快进行覆土绿化,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确保施工扬尘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四、严格执行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72号《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布局、设置围挡施工,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夜间≤55dB

五、严格执行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产生废土石方量15.9328 m3,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淤泥经自然干化,作为绿化用地内的土壤,用于项目内绿化景观造型;建筑垃圾《〈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 号),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合理处置;漂浮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六、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强化生态环境质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施工占地进行植被恢复;做好表土剥离和存放工作,用于工程绿化,减少表土资源的损失;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拦挡、截排水等设施防止水土流失等。

七、《报告表》应当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的依据,认真落实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八、项目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

九、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否则,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的规定予以处罚。

                 

                      昆明市呈贡区行政审批局

                      2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