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干部电子照片采集服务项目购买计划
为更新和统一全区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科级干部电子照片,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上述人员电子照片进行采集,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呈贡区干部电子照片采集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三、主要内容
携带拍摄仪器和指定服装,到相关单位对呈贡区科级以下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和事业科级干部拍摄蓝色渐变底色电子证件照。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电子照片单价11元/张,约1100人,资金总额约人民币12100元,根据实际拍照人数计算支付。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按照呈贡区干部电子照片采集的要求,在工作时限内完成照片采集。
(二)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昆明市呈贡区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我部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定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呈贡区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购买方式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执行相关事项。
八、资金支付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张志远 联系电话:67470530)
中共昆明市呈贡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