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关于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按照《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相关规定,中共呈贡区委政法委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
一、预算资金:0.8万元。
二、预算资金来源:从市级下拨至呈贡区委政法委的“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经费”中列支。
三、购买服务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代码:A1501,目录名称:公共安全政策研究、宣传辅助服务。
四、工作内容和目标要求
展板制作。将区委政法委提供的铁路爱路护路内容排版,按照铝合金双面海报架,规格为600*900mm的要求进行展板制作,如因制作质量问题或与提供的宣传材料内容不符,应按照印制要求进行更改重新制作,此次制作爱路护路宣传展板数量为30套,总价为8000元,制作宣传展板需在12月10日以前完成并交付使用。
五、承接标准
经合法注册,能按相关要求的制作工艺完成印制的单位,自愿接受委托。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爱路护路宣传展板交付使用日截止。
七、购买方式
根据《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呈贡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呈政办发〔2016〕9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考虑部门经费预算实际,拟通过部门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按照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要求,资金从市级下拨至呈贡区委政法委“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经费”中列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