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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1-331825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06 14:30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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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1-06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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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重点工作任务: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台联及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及有关人民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3.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安排宗教界代表人士;4.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积极参与有关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区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推荐;负责区政协委员、常委中非中共党员人选的提名及其建议名单的综合上报; 5.开展以实现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代表人士;做好归侨侨眷、台胞台属工作;6.调查、研究和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和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7.协调和处理涉及统一战线的有关重要问题;协调、组织好统一战线有关的重大活动;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统一战线有关部门区管干部的推荐、考察工作;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联系、指导区工商联开展工作;8.承办区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市呈贡区民族宗教局重点工作任务: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和民族、宗教工作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3.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会同有关部门、街道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举荐工作;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5.依法履行宗教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群众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的宗教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6.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帮助宗教团体办理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7.支持和帮助宗教界按照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和有关法律规章,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9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5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1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发放住房补贴,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99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99万元,占总支出的24.13%;项目支出757.59万元,占总支出的75.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同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0.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发放住房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4.29万元,主要原因是校地共建工作经费及创建民族团结经费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为:民族事务工作经费331万元、宗教事务工作经费80.2万元、港澳台侨事务工作经费5.34万元、统战事务工作经费340.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9.12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没有发放住房补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6.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4%。主要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如开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筑固统一战线工作等。

2.教育支出0.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缴纳干部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16.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3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的2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7万元,下降3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4.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6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占26.7%;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占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展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民族、统战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如接待参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调研、新的社会阶层联系点参观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69万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精神文明奖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资产总额7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78万元,固定资产14.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9.9

65.7

14.12

0

0

0

14.12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5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