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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0-328130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31 12:32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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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3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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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落实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政策。

5)负责退役军人的伤亡抚恤和革命烈士的审核、上报、抚恤以及伤残等级的评定调整、报批、生活补助核发等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6)负责指导和协调呈贡区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烈士纪念设施、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1.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作人员4名。设内设机构2个:一是局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财务等工作。二是综合业务科,负责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信访处理等业务工作。

2.呈贡区“一中心两站”组建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25号)文件要求,呈贡区认真做好“一中心两站”的组建工作,呈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于今年5月30日挂牌成立,6个街道及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也相继成立,目前呈贡区6个街道、41个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已完成组建。

3.其他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原呈贡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交由我局管理,其职责职能、财务关系、党组织关系一并划转我局。

呈贡区军人之家有会长1名,副会长1名,是以退役军人为主体,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划转我局后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合办公,各街道、社区军人之家与退役军人服务站联合办公。

(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1.党组织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批复,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机关党委,下设四个党支部,分别为机关党支部、退役军人一支部、中共退役军人二支部、呈贡区军队干休所党支部。其中机关党支部有党员7人,区军休所党支部有党员62人,退役军人一、二党支部有退役军人党员85人,党员人数共计154人。

2.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做好管党治党各项工作。一是从纪律入手,严格落实日常实绩考核制度。二是在党内要求党员严格要求自己,起到共产党员的带头示范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党建责任落实体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四是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带头抓党建各项活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抓好专题教育学习活动,亲自为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上党课。五是积极开展业务工作,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放松党建工作,做到两手抓,做到党建引领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六是领导干部既抓业务工作,也抓党务工作,亲自讲党课,组织党员开展各种活动。

3.建立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5+X”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并根据相关要求,持续完善规范,形成党内规章制度汇编。

4.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一是制定学习教育计划,严格学习纪律、严格考勤。二是积极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三是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强军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习近平系列讲话等内容,有力的提升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四是局党组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组织了10余次学习,围绕习近平强军思想、《中国共产党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五是做好党费日党费收缴工作。六是结合特色活动开展主题教育,结合庆祝“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通过开展走访慰问、国防军事日、军地联谊等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筑牢党员对党和人民忠诚的坚定信念。

5.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一是落实83名退役军人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接收工作。二是组织退役军人党员100余人到驻呈95685部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军地联合主题党日活动、麻栗坡县委宣传部举办的“坚定信念跟党走,老山精神再出发”主题研讨会、参观呈贡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双拥”书画摄影展等系列活动。三是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参与扶贫、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等解困帮扶工作。四是组织烈属代表、老战士代表40余人参加呈贡区政府组织的“缅怀英烈”烈士纪念日活动。五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退役军人党员代表参与学习交流研讨、讲授党课、走访调研等各项工作步骤,组织30余人到柯渡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走长征路”主题党日活动。六是组织退役军人党员志愿者到部队、学校、社区开展志愿者服务。旨在通过扎实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的管理教育,保证我区退役军人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的优良作风。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在全局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好《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使我们的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同时认真分析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效能型机关。在全局上下深入开展“一线工作法”和“工作成果倒逼法”等,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对工作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推诿扯皮的进行严厉问责,全力推进机关作风的转变。四是加强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作风建设列入工作日程,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上级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刻学习领会上级精神。局党组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心组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定期对机关内部系统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做分析研判,确保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落实到位、重要任务完成到位,及时报送工 作信息动态,截至目前,共报送工作信息50余篇。三是结合“互联网+”,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络的维护更新工作以及上传信息的审核、统计工作,并负责我局的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所有宣传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内张贴推送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需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发布。四是定期进行研判,及时开展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定期对网络意识形态进行分析研判,通过研判认为,目前我区涉军群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流积极向上,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比较到位,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有力,加强文化建设,传递正能量取得明显效果。截至目前,我局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方面,没有出现任何敏感事项。

(五)深入推进双拥工作

1.建立健全双拥工作体系。一是领导重视、经费到位。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做到大事区委、政府主要领导过问,日常工作分管领导参与,涉及到部队需要地方解决的困难,均都列入区委目督办事项。同时做到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足额拨给。二是全面推进服务站建设。在6个街道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站及军人之家的基础上,成立了41个社区军人之家服务站,配备了工作人员。

2.扎实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一是积极援助贫困学生。截止目前,驻呈部队和部队首长援助贫困学生4人。二是开展国防知识教育。驻呈贡多个部队积极支持呈贡国防教育,根据广大师生需要,多次到呈贡大、中、小学校进行国防知识讲课、军训等。三是开展学雷锋活动。在3月5日“学雷锋”、春节等特殊时期,多支驻呈部队组织官兵到呈贡敬老院打扫卫生慰问老人,到社区宣传中央精神,向群众无偿发放种养值、保安、家政等科技书,帮助当地清理卫生等活动。四是联合各相关部门解决部队子女入学问题,共计33人。五是呈贡区政府同95685部队建立协调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对双拥工作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进行研究安排。

3.积极筹划组织各类双拥共建活动。一是开展清明祭奠烈士活动。清明期间,呈贡区各单位、各部门、驻呈各部队都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祭奠祭扫活动。二是组织举办“双拥”书画摄影展。组织开展呈贡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第七届“双拥”书画摄影作品评选活动,共收到581件作品,所评选出的入展作品奖,于“八一”和国庆节期间在部队和地方巡回展出。三是组织开展庆“七一”军地联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部分退役军人党员、局党委所属支部全体党员100余人,到解放军95685部队和部队官兵开展军地联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庆祝“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庆祝“八一”建军节系列活动,包括组织开展国防军事日活动、送立功喜报、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暨“八一”建军节军地座谈会、举办呈贡区第一届立功家属座谈会、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和驻呈部队等。五是组织开展2019年烈士公祭活动。9月30日,组织全区250余人开展2019年烈士公祭活动,缅怀革命先烈,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4.积极开展双拥和国防宣传教育工作。为切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工作,我区在常年保持两块固定户外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牌的基础上,把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在人流量大的街道、公园设置21块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宣传专栏,总面积近300平方米,分别于县城各街道驻地。同时,在医院、金融、电信、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均设有军人优先标牌,在收费公厕、停车场、高速路收费站设有军车免费标牌。

(六)提高移交安置质量

1.做好2019年退役士兵的接收报到工作。截止2019年10月22日,共接收档案138份,报到完成105人,按相关安置政策已为退役士兵办理了落户的相关手续,并指导填写《2019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审核表》,逐一录入电子文档。

2.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呈贡区2018年度接受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20名,截至2019年3月底,个人档案移交安置地属地管理工作已顺利结束。

3.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岗位工作。按市级军转干部安置工作部署,涉及呈贡区2019年度接受安置军转干部18名,随军家属安置5名,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4.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一是指导协助符合安置退役士兵办理好行政手续,做好个个档案的移交管理及相关信息采集。共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50人,市级下达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任务28名。截至目前,完成150名退役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完成28名退役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面对面适应性转岗培训各项工作。并协调各相关单位,落实充调岗位,保证实现岗位配置率达100%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改进工作方式及方法,开展市级下达任务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前适应性转岗培训工作,培训采取分散独立、1对1、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培训28人次。

5.做好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根据市级要求,我局及时与安置工作的单位沟通协调,落实安置工作。目前,5名现役军人随军家属的安置工作已完成。

(七)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1.做好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向摸底工作。呈贡区自主择业士兵1283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06人,复员干部25人,创业就业886人,未就业907人,未就业中有就业、创业、培训意愿173人。

2.做好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通过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开展政治理论和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是积极宣传动员2018年的20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参加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堂学习,参训率达100% 。三是积极动员近三年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参加个性化培训,参训报名率达100%。四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了解掌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意向,实施全方位培训,精准培训,共培训57人次。

3.做好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平台的搭建。组织呈贡区自主择业退役军人创业的10家企业代表,参加昆明市“建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参赛。与市局共同指导,参与由云南启迪军创主办,云大启迪K栈众创空间承办的首届昆明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大讲堂

4.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渠道。一是组织75名退役军人参加全省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意向签约36人。二是积极动员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退役军人积极报名,享受高职扩招的优惠优待政策,报名退役军人7名。三是积极筹划我区2019年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实现人才与优质岗位的挂钩,为更多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机会。

(八)做好抚恤优待工作

1.持续开展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完成本街道的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最终由我局优抚安置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统计。呈贡区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截至目前,呈贡区共登记优抚对象5400人。

2.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帮扶解困工作。一是解决优抚对象的医疗待遇问题。按规定审核优抚对象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补助212人次,发放医疗补助金共计33.76万元(其中:参战退役人员158人次, 23.34万元,老复员军人31人次, 4.47万元,残疾军人13人次,2.53万元,烈士家属2人次,0.39万元,“三属”5人次,0.66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9人次,2.4万元)。二是按规定给予105名优抚对象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4万元。三是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三难”问题。我局召开“三重一大”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我区优抚对象中存在的“三难”(既看病难、生活难、住房难)问题人员共3人,发放临时生活困难和临时医疗补助经费1.15万元。四是认真为审核确认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13人,已按规定补助标准落实发放生活补助。五是发放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补助,2019年共计发放393人,共计196.08万元。

3.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的落实发放工作。2019年呈贡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12500元/年,优待标准已达到云南省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0%以上,优待面达到100%,2019年共计需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635人,合计共计需要发放7937500,已全部核发。

4.做好优抚事业费发放。6个街道共计发放优抚事业费4067565.9元。医疗补助103人,共计发放170910.37元。以上两项合计发放1285人,总额9059030.32元。

5.积极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八一建军节前夕,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及现役军人家属进行了走访慰问,全区共走访慰问涉军优抚对象1442人,发放慰问金288400元。

6.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及差旅食宿补助经费的发放工作。积极协调人武部、财政局,认真依据区征兵办提供花名册,认真逐一核对每人的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根据发放项目及标准认真编制发放花名册,在经费到位后给予及时的落实发放。截至目前,已发放2018年呈贡区大学生入伍奖励及差旅食宿补助391人,经费111.3万元。已落实省级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330人(含直招士官14人),经费127.3万元发放工作。

7.是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问题。按规定审核优抚对象在医院住院期间的医疗补助103人次,发放医疗补助金共计17.09万元。认真为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和人民警察等6人办理地方伤残关系转移的上报手续。审核确认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13人。

(九)积极做好“军人之家”各项工作

1.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一是落实组织机构保障。指导龙城街道众和社区、吴家营街道致远社区和万青社区、雨花街道明谭社区按期完成社区“军人服务站”建设。二是落实经费保障。设立“拥军爱军”公益基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和问题,驻呈部队、现役军人特殊困难和在生活、就医特别困难的进行临时救助。三是落实制度保障。根据我区现役、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结合区“军人之家”的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召开“军人之家”议事会代表会,对退役军人诉求和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题讨论研究,针对性地协调解决好他们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2.扎实开展走访调查、帮扶救助等业务工作。一是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各街道“军人之家”和社区军人服务站负责人,深入退役军人家中进行面对面访谈,调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困难和需求,结合我区退役军人的实际困难问题,共入户走访调查92户,走访调查总人数100余人。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使用“拥军爱军”公益基金,给予我区34名困难退役军人进行帮扶救助,共计27.3万元,缓解他们的生活、医疗临时困难。年终预计帮扶总人数达90余人,共计70余万元。最大限度地帮助确有困难的退役军人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鼓励退役军人,不忘初心,保持部队的好传统、好思想、好作风,听党话,跟党走。三是“八一”期间,结合我区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对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和困难退役军人等72户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3.6万元。

(十)提升军休服务水平

1.规范管理,加强军休思想文化建设。一是制定了工作规范,对干休所的工作服务流程,工作服务质量,安置接收,两个待遇的落实,医疗服务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并落实到工作中,用制度来管理制约干部职工。三是制定工作职责,使全所干部职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

2.落实“两个待遇”,加强军休服务管理。在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一是抓好老干部医疗服务工作。二是以老干部满意为目标,细化服务内容。三是注重老干部精神生活质量的提高。走访慰问人员5人次,集体慰问60人次,组织开展军休文体活动。四是注重老干部住所环境建设。在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方面:一是确保老干部能阅读有关文件。设立了离退休干部阅览室,并定期组织向老干部传达文件。二是坚持向老干部通报呈贡区军休所重要事项,征求他们的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计划。三是全面完成2019年上级下达的接收安置5名军休干部的工作任务和军休干部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

3.全面加强军休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一是积极开展业务学习。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各种会议精神学习。 三是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4.着力加强军休服务水平。一是为军休干部代办生活业务,做到服务到家。二是积极开展走访慰问,了解和掌握军休干部、遗属的生活和身体情况。三是对来电、来访军休干部、群众提出的有关要求和问题及时予以回复和办理。四是进一步规范军休干部逝后有关手续办理的流程的标准。  

5.积极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一是及时完善党建立月计划、周计划,实现“两学一做”常态化,通过抓党建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多样化开展建党节、建军节等系列活动。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报工作情况、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改进工作作风。四是结合工作特色亮点,组建我区军休门球队,积极参加各项赛事活动,加强门球队日常训练和管理工作。

(十一)加大权益维护力度

一是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强与市局、区热线办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联合我区“一中心两站”、呈贡区军人之家,积极做好信访件的督办工作,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共接待来访退役军人191人次,年底预计达220人次,共办结信访案件12件,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诉求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梳理和分析,对照有关的法规政策,做好解释、化解工作。能答复的明确答复,不能答复的说明原因,指明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做到来访有回答,答复有依据二是做好维稳工作,积极研究讨论近期网络热点和舆论风向,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做好“2.17”对越作战、清明节祭扫、“4.28”老山作战等特殊敏感时点的舆论监管工作。清明节期间为参战退役军人及烈士家属开据扫墓高速免费通行的相关证明共计36份,186人次,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对出行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进行全程跟踪,直至安全返回,期间未出现任何异常情况。三是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2月3日启动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召开工作安排会议,将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分解到各个街道抓紧落实,组织街道“军人之家”、社区“军人服务站”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悬挂光荣牌工作,截至目前,呈贡区共计悬挂光荣牌5085块,确保按期完成我区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四是开展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一方面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召开联席会议1次,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呈贡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呈贡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专班》,制定《呈贡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呈贡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落实办公地点,指定明确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已开设退役士兵医疗保险基金缴纳专户和养老基金缴纳专户;另一方面积极落实“两保”接续,组织召开呈贡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培训会,对具体业务工作做出安排和要求,各专班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61人参加,截至目前,接待政策咨询182人次,登记信息139人,接收申请材料139份,录入系统119人。全面完成政策宣传和信息统计覆盖率实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 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4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度收入合计402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25.4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63.01万元,增长427.97%,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军人事务局新成立,所有资金为追加和划转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9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25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3772.05万元,占总支出的9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167.32万元,增长398.41%,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军人事务局新成立,所有资金为追加和划转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两个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6.53万元,增长398.41%,主要原因军人事务局新成立,人员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追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昆明市呈贡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2.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1.06万元,增长430.54%,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军人事务局,同时将军队干休所纳入做为二级局,所以项目经费增长较大具体开展项目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优抚对象医疗等各方面的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2%。与上年对比增加3297.9万元,增长453.29%,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单位新成立,同时将军队离退休干部休所划为二级局,所以资金增长幅度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支出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职教育培训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78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6%。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其他优抚支出、退役士兵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等各种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4.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2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19年新成立,年初无预算,2019年机事局划转辆一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93万元,增长37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4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84.1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事局调入一辆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是因为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占96.61%;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占3.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经费等.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务用车使用车辆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外退役军人相关事务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未发生(境)外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万元,主要由于军人事务局2019年4月份新成立,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追加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70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42万元,固定资产214.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3.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08.35

493.42

214.93

177.12

0


37.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76301111

附件2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昆明市呈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1031121627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