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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1-328183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30 09:27
名 称: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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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3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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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呈贡区纪委监委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园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及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出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区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全区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法规制度等。

7.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出)机构、园区、街道、区属部门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的成绩。

1.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将“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始终;

2.做实专项治理,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

3.从严正风肃纪,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4.突出“政治体检”,切实抓好政治巡察和巡察整改;

5.狠抓纪律建设,有力有效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

6.稳健推动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7.着力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8.强化锻钢铸魂,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为: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8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较上年增加7人,均为调入和招录新增人员。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1.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1.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848.48万元对比增加502.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经费预算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原因是监察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38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07万元,占总支出的67.23%;项目支出804.70万元,占总支出的33.7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883.40万元对比增加502.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新增项目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1.07万元。与上年1524.03万元对比增加57.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主要制改革后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5.52元占基本支出的77.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55.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4.70万元。与上年359.37万元对比增加445.3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新增项目为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及留置场所建设经费,办案点运行管理费,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留置场所建设,这是我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以及留置专区的相关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848.48万元对比增加537.29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社会保障等经费相应增加,新增项目经费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及留置场所建设经费、办案点运行管理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4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医疗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5.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住房补贴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79万元,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45.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47.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3.08万元减少4.55万元,下降34.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55万元,下降34.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是厉行节约,加强单位内控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纪检监察执纪、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55万元,与上年191.75万元对比增加163.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44名辅助性岗位人员工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辅助性岗位人员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共呈贡区纪委办部门资产总额204.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12万元,固定资产16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442.3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4.96

44.12

160.83


42.22


118.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122201111

呈贡区纪委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300650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