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负责全区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经办,缴费管理,基金核算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终止、退保等业务的办理工作。对全区失地农民进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对全区各街道、社区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的退补工作。区财政对参加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按照市政府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要求进行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配套及《呈贡区提高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用四年时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8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20%,2019年将财政对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比例提高到70%,个人缴费比例降低到30%。按时足额将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付到参保人手中。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呈贡区财政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一般人群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补助, 对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呈贡区财政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给予5元的基础养老保险补助(2019年10月后提高至10元),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养老补助的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元的养老金补助(2019年10月后提高至10元);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死亡的,给予600元的一次性丧葬抚恤补助(2019年10月后提高到12个月基础养老金),补助金额按市、区4:6的比例进行计算。按时足额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支付到参保人手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呈贡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人,2019年底共有在职职工0人(全部人员转隶到区社保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6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47.4万元,减少了22%,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呈贡区进行了机构改革,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部人员转隶到区社保局,所有人员经费都划转到区社保局支出和年初预算减少及市级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7万元,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40.99万元,占总支出的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47.4万元,减少了22%,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呈贡区进行了机构改革,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部人员转隶到区社保局,所有人员经费都划转到区社保局支出和年初预算减少及市级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39.97万元,减少了24%,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呈贡区进行了机构改革,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部人员转隶到区社保局,所有人员经费都划转到区社保局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地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9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7.43万元,减少了15%,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和市级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地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了47.4万元,减少了22%,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呈贡区进行了机构改革,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全部人员转隶到区社保局,所有人员经费都划转到区社保局支出和年初预算减少及市级转移支付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励行节约本的原则,保证了“三公”经费逐步减少,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八项规定、励行节约本的原则,保证了“三公”经费逐步减少,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94万元,减少了6%,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呈贡区进行了机构改革,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所有人员经费都划转到区社保局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呈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资产总额1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55万元,固定资产15.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45 | 129.55 | 15.45 | 15.45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