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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9595-202010-327540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布机构: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0-29 22:24
名 称: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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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10-29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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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党委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根据呈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辖区范围内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性、服务性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负责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核对社会救助的家庭经济状况。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管理。负责开展城乡临时救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的实际困难。负责对特困人员的审批、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对60年代初期精减退职职工生活补助金的管理核拨工作。负责对涉诉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4.负责协调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区的社区治理和和谐社区建设工作。

5.承担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申报工作责任。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维护和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工作。承担全区地名管理及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工作责任。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补助金的核发工作。审批遗体异地运输申请。负责特殊困难群众遗体火化补助金的核发工作。承担公益性墓地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责任。会同公安部门处理无名无主尸体。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责任。指导基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区级残疾人扶持政策,开展残疾人社会福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社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指导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监督开展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福利彩票管理办法。

12.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会救助工作力度加大

(二)防灾减灾能力和社会福利工作有效提升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取得可喜成绩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政策到位

(六)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学规范

(七)加大社会事务推进力度,殡葬改革成果显著

(八)党建工作稳步推进

(九)举全局之力,全面做好创文工作

(十)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人,主要是辅助性岗位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4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3644.35万元,减少59.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资金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41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3.44万元,占总支出的16.29%;项目支出2021.12万元,占总支出的83.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较2018年对比支出减少60.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资金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3.4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7.07万元,减少29.81%,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民政局部分职能划出,相应人员划拨到军人事务局、应急局,相应经费划拨出去,所以经费大幅度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1.12万元。2019年较2018年对比支出减少64.9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资金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19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项目资金150,000元;

2、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103,000元;

3、呈贡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经费192,000元;

4、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助经费1,928元;

5、区划地名管理工作200,000元;

6、人才工作经费50,000元;

7、2019年社区办公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市级补助经费795,500元;

8、人才工作经费(人才队伍办公室)30,000元;

9、印章刻制和公牌制作经费31,770元;

10、下达2019年社区办公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市级补助经费795,500元;

11、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09,000元;

12、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经费1,190,000元;

13、下达2019年省级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专项)资金360,000元;

14、民政局及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岗位工作人员2019年工作893,987元;

15、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289,000元;

16、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及运营补助2,628,000元;

17、云南冲公墓墓地绿化、道路修缮及墓区管理人员工资478,899.27元;

18、遗体火化补助金及制作《殡葬宣传手册》851,670元;

1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27,100元;

2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430,428元;

21、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11,164.29元;

22、中央和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000元;

23、涉诉特困人员救助金300,000元;

24、正常离任干部生活补助经费1,092,093.40元;

25、下达2019年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00,000元;

26、下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96,000元;

27、2018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和使用计划1,709,602元;

28、下达2018年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费96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有较大程度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项目资金划转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武装部目标考核奖的发放

2. 教育支出(类)支出0.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77.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7%。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优抚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儿童福利、老年福利、殡葬、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拥军优属、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等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万元,完成预算的2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万元,完成预算的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预算的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公车维修费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84万元,下降5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5万元,下降6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57.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和减少的主要原因,增加的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1次,所以公务接待费用略有增长,减少的原因是机构改革,划拨车辆一张到应急管理局,所以维修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占86.55%;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占13.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经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未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省民政厅交流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19年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9万元,下降幅度为15.12%,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正常退休2人,相应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资产总额263.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8.6万元,固定资产94.7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63.57

168.6

94.72

44.44

4.64


45.64



0.2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400331401111

附件2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 20201029101607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