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呈贡区住房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
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区住房保障的年度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受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申请人资格,配租保障性住房,审核、发放租赁补贴等。负责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统计上报工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成市级下达呈贡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中目标任务。2019年市政府下达区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要求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任务数为2000套。我区已完成2000套开工任务,分配至龙一地块(1500套)、龙四地块二期白龙潭片区地块(5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两个项目目前均已开工,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率达100%。
2.完成呈贡区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8亿元相关工作。完成2019年度呈贡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申报,完成申报期间文件下发、项目筛选、项目审核、会议召集、材料审核上报等各项工作。目前,我区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8亿元,其中龙一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6亿元,龙四地块2期白龙潭片区地块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为2亿元。
3.完成呈贡区争取中央和省级棚户区改造资金1.236亿元。
4.完成安置房(含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1)基本建成安置房(共5个120万㎡);
(2)正在建设安置房(共6个240.09万㎡);
(3)即将开工建设安置房(共8个)。
5.完成《呈贡区保障性住房专项规划(修编)》指导意见出台工作。
6.积极配合市局进行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续租工作流程的更改优化。
7.启动呈贡区公廉并轨运行工作,扩大住房保障。
8.及时完成廉租补贴发放。
9.做好房补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人7。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86万元,减少15.39%,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1万元,占总支出的93.79%;项目支出6.79万元,占总支出的6.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9.86万元,减少15.39%,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开支;2018年5月辞职1人,2019年相应经费减少;实力心城公租房分配后,物业管理费由租户承担,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开支;2018年5月辞职1人,2019年相应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1万元,减幅38.27%,主要原因分析实力心城公租房分配后,物业管理费由租户承担。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零星修缮,以及开展相应工作产生的办公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86万元,减少15.39%,主要原因分析响应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开支;2018年5月辞职1人,2019年相应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费支出,以及廉租房小区物业管理费用,零星修缮,以及工作相应产生的办公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均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今年为0,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减幅为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部门2019年中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部门无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均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为事业单位,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昆明市呈贡区住房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2075.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196.74万元,固定资产879.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5.1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96万元(主要是计提折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075.82 | 1196.74 | 879.08 | 879.0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是行政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经费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